所谓地质灾害防治是指对由于自然作用或人为因素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现象,通过有效的地质工程手段,改变这些地质灾害产生的过程,以达到减轻或防止灾害发生的目的。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14年度第四批地质灾害防治资金通知》。近日,德宏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积极下达2014年度第四批地质灾害防治资金6799万元。其中:芒市1154万元,梁河420万元,盈江县4516万元,陇川县709万元。
州财政局要求各县市要严格按照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和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强规划、项目和资金管理,规范、细化支出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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