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财监〔2014〕37号
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
州级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云财监〔2014〕11号)精神,德宏州财政局决定开展2014年度州级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德宏州妇幼保健院、德宏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德宏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时间为2014年4月至8月。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对被检查单位201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
检查重点:被检查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政资金的投入管理使用和是否私设“小金库”等情况。
检查组组长:沙 均(执法证号:YN208286)
副组长:寸堰敏(执法证号:YN128816)
成员:聂力立(执法证号:YN005488)
杨玉仙(执法证号:YN005503)
排小斌(执法证号:YN128409)
苏 玲(执法证号:YN005489)
瞿杏美(执法证号:YN177905)
姚秉云(执法证号:YN177904)
联系电话:2121936
德宏州财政局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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