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003400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德宏州应急管理局是德宏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2019年3月成立。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州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州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州级应对重特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州委、州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特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县(市)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州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州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行政审批科、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火灾救援管理科、综合救援协调和减灾救灾科、应急指挥中心、规划财务科、新闻宣传教育科、水旱灾害应急救援管理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非煤矿山科、德宏州应急综合保障中心和德宏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仅包含本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人,无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无经费自理人员。
我单位2024年末无其他人员。无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无经费自理人员。
年末无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无离休人员,无退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无离休人员,退休6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无超编车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德宏州应急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基层应急能力提升为主线,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了各类灾害事故发生。
(一)基本情况
1.安全生产事故
2024年全州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32起,死亡33人、受伤8人、直接经济损失806.78万,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1.00%、下降21.00%、下降34.00%、下降63.00%。
2.自然灾害情况
2024年全州累计上报自然灾害灾情事件66个(其中:干旱灾害1个、洪涝灾害28个、台风灾害1个、风雹灾害25个、地震灾害1个、地质灾害5个、生物灾害5个)。因灾受灾82111人,因灾死亡2人,伤病1人,紧急避险转移人口1633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累计1591人,集中安置点累计130个;农作物受灾面积4191.15公顷,成灾3536.13公顷、绝收385.80公顷,林地受灾2.80公顷,因灾死亡牲畜65头,旱饮水困难大牲畜2053头,水产受灾11.85公顷;倒塌房屋1户1间,严重损坏3户7间,一般损坏房屋150户159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000.04万元,其中:房屋及家庭财产损失488.83万元,农业损失6615.95万元,工矿企业损失45.75万元,基础设施损失6578.61万元,公共服务损失270.90万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凝心聚力,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
一是聚焦政治引领,树牢安全发展意识。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决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山体滑坡事故、江西新余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广东梅大高速塌方灾害事故、陕西商洛柞水县境内一高速公路桥梁发生垮塌、广东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发生驾车冲撞行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反思查摆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坚持“一厂有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要求,迅速印发工作文件有针对性地开展全覆盖专项治理,并将工作推动情况作为安委会办公室日常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事项。
二是聚焦高位推动,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好安全生产“牵头抓总”职能职责,强化政治引领,扛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请州委常委会会议、州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强总理、张国清副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安排重点工作;今年以来共12次以州委常委会会议、州政府常务会议、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等形式,听取和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三管三必须”和业务相近原则,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关于印发德宏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州级主管部门(单位)目录的通知》《德宏州工贸行业州级主管部门(单位)目录》《德宏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明确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对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着力解决新行业、新业态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交叉问题。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深入生产经营建设一线调研指导、明查暗访,班子成员按照重点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统揽安全发展力度、水平达到新高度。
三是聚焦重点环节,抓好安全专项治理。先后印发《德宏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提示函》《德宏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德宏州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以及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德宏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安全风险防范的紧急通知》等文件,部署开展重点时段安全治理。对标国务院、省安委会部署和要求,落实专班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召开启动会议和推进会议,研究部署“十大行动”和78条具体措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形成了德宏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总体框架,全州5个县市和30家州级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了总方案和34项子方案。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共开展各类宣传教育培训660余场次,覆盖27000余人次;行业部门检查及企业自查累计16081家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716个,已整改完成696个,整改率97.20%(其中:州和县市人民政府挂牌重大隐患189个);企业安装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34家,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及设备工艺3644项,开展安全工程治理795项;73家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选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3家;暗访企业63次272家,责令停产整顿16家;根据省安委办2024年任务清单,印发德宏挂图作战重点目标任务清单,应完成50项,已完成50项,完成率100.00%。
四是聚焦宣传教育,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全面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全覆盖培训行动,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复产复工重点检查事项作为重要内容,分批分期组织非煤矿山、医院、金属冶炼、危化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各级组织的相关培训,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分3个批次对全州各县市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暨防灾减灾培训,共涉及全州住建、交通、能源、水利、文旅等重点行业领域计800余家企业。6月13日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主题,在陇川县景罕糖厂举办德宏州2024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将安全宣传咨询和特种作业技能大赛深度融合。
2.同向发力,筑牢灾害防御主堤坝
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强化督促指导。今年以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姜山书记多次在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和全州防汛抗旱工作部署会、调度会议上对今年防汛抗旱减灾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提出工作要求。共召开4次州委常委会和3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防汛救灾工作。并分别主持召开全州防汛会商调度会议,对防汛减灾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要求,带队深入地灾隐患点、水库、村组一线督导检查地灾和防汛减灾工作,有力推动防汛责任全面压实落细。州防指指挥长共组织召开全州防汛工作调度会议13次,周密部署不同时期防汛减灾工作,确保全州上下防汛工作责任到位、措施有力。二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汛前,州防汛指挥部及时公布了全州重要江河、水库、防洪城镇以及山洪灾害易发区防汛责任人。建立了6819名网格员联系21082户85357人的防汛工作包保责任制。开展了防灾减灾和防汛业务专题培训,高质量承办了云南省“安澜-2024”防汛综合演练。各县(市)、乡(镇、街道)累计完成转移避险演练2052次,涉及19.90万人次。三是做实应急救援准备。出台了《德宏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1262”机制启动标准(试行)的通知》、《德宏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河箐沟上下游防汛联动四个责任人的通知》、《德宏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建立江河箐沟上下游防汛联动机制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副指挥长主持,应急、气象、水文、自规等部门参与每周会商制度,明确汛期监测预警、响应联动、靠前指挥“三个责任”,部署每周防汛减灾工作。入汛以来,共发布防汛预警提示9次,组织会商研判21次,州级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3次、县级启动防汛应急响应7次,通过应急视频会议系统、云视讯APP、卫星电话等媒介调度各县市、各乡镇90次850余人次。现场查看灾情、排查隐患,实地宣传转移避险、互救自救、汛期安全等知识,检查单位(项目)10384个,排查整改隐患560个。因地制宜全覆盖完成全州56个乡镇所有自然村(居民小组)转移避险演练工作,完成2052次转移避险演练,涉及19.90万人次。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守住森林草原防火底线。2024年,累计发生森林火情4起,其中:芒市2起、陇川县1起、梁河县1起,由于预警及时、响应及时、扑救及时(均在24小时内扑灭),未发生森林火灾,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一是建强制度机制。今年防火期,共召开各类会议1414场次,紧盯“五个关键人”,层层签订责任状书13.79万份,签订联防协议39份,落实监护人2413人,对重点防火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公示,明确了任务清单。二是加大林长巡林和包片蹲点督导力度。将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列入全州各级林长上半年巡林重点任务清单,以强化巡林督导巩固提升防火除患成效。采取包片蹲点督导和明查暗访方式,确保各地压实防控措施。州级林长巡林16人次,四级林长累计巡林巡查4927人次。派出检查组952支6083人深入一线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及时发现和通报问题短板,有效化解风险隐患。三是加强火源管理,严格隐患排查。按照省长令、州长通告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在节日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州森防指组织各检查组,对包片蹲点县市进行实地检查、视频调度,严格落实5项100.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火灾隐患排查日报制,对全州重点林区、重点部位、输配电线路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确保林区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全州共排查隐患289处,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215份,整改248个,查处违规用火136起,处罚23人,教育、劝阻672人。实行网格化管“人”措施,在林区、景区入口设立固定防火检查站和临时卡点431个,重点林区采取扫“防火码”登记,巡山护林43.19万人次、入山登记22.53万人次、落实监护人2413人、收缴火种7393具。四是提升扑救火灾能力。防火期组建地方专业扑火队伍12支250人,组织指挥员、扑火队员岗位培训176期8290人,按照实战化标准,开展了演练74次,参演人数4106人,通过培训、演练,提高了各级指挥员的火场指挥能力,增强了扑火队员扑火技能、快速反应和实战能力,切实打牢了科学、安全、高效扑救森林火灾。
提升综合减灾能力。一是组织召开全州防震减灾有关会议1次,组织开展州、县、乡三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123快速响应机制应急演练1次,参与数近10万人次。有效检验了各级各部门抗震救灾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提升我州快速应对和处置重特大地震灾害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建设德宏州应急指挥(业务)系统融合各职能部门的指挥调度系统。实现各级各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切实提高全州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指挥调度水平。三是制定《2024年德宏州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措施,就主体责任落实、机制体制建设、监测预报预警、震害防御、应急预案管理、救援能力建设、物资装备保障、基础防震减灾和救灾资金情况等方面逐一督促落实抗震救灾责任,积极做好抗大灾、救大险的准备工作。四是充分发挥摩托车方便快捷、灵活机动等优势,快速突进灾区,将救援人员、通信设备等送达灾区,并及时准确将受灾情况传递出来。在全州各乡镇建设一支不少于30人30辆摩托车的轻骑兵(摩托车)救援队伍,切实解决突发险情中“救援队伍突不进去,灾情信息传不出来”等实战难题,目前,全州已建立了56支2294人的乡镇轻骑兵(摩托车)救援队伍。五是积极实施德宏州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国债资金),729台(套)装备已交付并完成验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3326875.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326875.02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3058141.68元,增长224.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058141.68元,增长224.55%;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无其他收入。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增加了中央增发2023年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和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3326875.02元。其中:基本支出6645297.09元,占总支出的19.94%;项目支出26681577.93元,占总支出的80.0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058271.68元,增长224.5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9933.74元,下降3.06%;项目支出增加23268205.42元,增长681.68%;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当年在职转退休人员1人,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当年增加了中央增发2023年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和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45297.0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00683.03元,占基本支出的91.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4614.06元,占基本支出的8.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681577.93元。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应急管理经费2612194.53元,主要用于购买专家技术服务,宣传教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救援处置、应急演练,自然灾害风险隐患调查评估、排查治理及预防性督查检查、应急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和办公支出等事项。
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500370.00元,主要用于受灾地区开展应急抗旱工作,抢险和部分受灾群众救助工作。解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困难,购买、租赁应急储水、供水设备,组织人员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开展因灾临时生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重点受灾地区开展的搜救人员、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工作,补助抢险救援中购买、租赁、运输救灾装备物资和抢险备料,补助抢险救援中现场交通后勤通讯保障,灾情统计、应急监测等工作。补助重点受灾地区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19110013.40元,主要用于提高基层防灾能力,确保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应急救援工作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无人机购置经费579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无人机排查自然灾害重点风险隐患及防治自然灾害。
德宏州应急指挥(业务)系统建设经费880000.00元,主要用于融合通信应急指挥调度系统,达到全州横向互通和纵向贯通的一体化融合通信应急指挥调度目标,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统一指挥、统一调度、高效应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26875.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3058271.68元,增长224.55%,完成年初预算的410.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3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党组织工作、活动支出和2023年考核奖励;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安排,年中根据工作需要,财政部门进行预算调整增加14330.00元,导致预决算差异率较大。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3059.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1%。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障等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6406.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4%。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调整。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无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94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2%。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1773643.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34%,完成年初预算的475.30%。主要用于购买专家技术服务,宣传教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救援处置、应急演练,自然灾害风险隐患调查评估、排查治理及预防性督查检查和应急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等应急管理相关的商品服务支出、在职人员工资薪金保障等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增发2023年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州本级增发2023年国债德宏州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配套资金年初均无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471.00元,决算为85608.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377.99元,增长9.4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471.00元,决算为75982.8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76%,完成年初预算的98.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962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24%,完成年初预算的96.26%。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也无此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也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425.99元,增长10.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8.00元,下降0.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626.0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48.00元,下降0.50%;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也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471.00元,支出决算为85608.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377.99元,增长9.4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无决算支出数;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471.00元,决算为75982.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962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建设节约型机关,严格控制公务出行和公务接待,压减了“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厉行节约,严格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压缩接待数量和范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无决算支出数;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无决算支出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425.99元,增长10.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8.00元,下降0.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626.0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48.00元,下降0.50%;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无决算支出数。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状况较差,当年进行了2次车辆大修,修理费较上年增。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的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状况较差,当年进行了2次车辆较大维修,修理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无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数,无累计人次。
2.无购置车辆数。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应急管理公务活动及检查督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宣传教育、防汛抗旱业务、防灾减灾业务和应急演练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109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防灾减灾工作调研、督察检查(5批次,45人次)、安全生产督察检查、考核(8批次,64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无接待人次。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4614.06元,比上年减少18752.87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464.00元,水费1344.06元,电费28000.00元,工会经费106406.00元,福利费60650.00元,其它交通费用3271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30178637.13元,其中,流动资产626965.48元,固定资产23502077.71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1483266.88元,无形资产2228927.06元(净值),其他资产233740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771550.4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149518.64元。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账面原值;无处置车辆,无账面原值;无报废报损资产,无账面原值,无实现资产处置收入;无出租房屋,无账面原值,无实现资产使用收入。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763858.2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771879.50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1978.7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94862.4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94862.4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指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监督索引号53310003400401111
附件: 1.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0250915041713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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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