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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州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州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州级应对重特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州委、州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特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县市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州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人民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州委、州人民政府坚强领导下,德宏州应急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新安法学习,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为主要抓手,坚持铸牢思想强责任,坚持目标导向抓落实,坚持系统治理防风险,安全生产基础不断夯实,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
1.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和自然灾害防治情况
(1)安全生产总体形势。2021年全州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50起、死亡57人、受伤20人、直接经济损失1776.50万元,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2.00%、上升9.00%、下降9.00%、上升336.00%。主要事故分类:道路交通事故29起、死亡34人、受伤7人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27.00%、下降17.00%、下降67.00%、下降4.00%。生产企业安全事故21起,死亡23人,受伤13人,直接经济损失1775.00万元,比上年同期分别上升91.00%、上升109.00%、上升1200.00%、上升337.00%。全州未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2)自然灾害防治情况。2021年来,全州遭受风雹、低温冷冻、干旱、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先后发生了盈江612地震、627724812等损失较大的洪涝灾害。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全州5县市13.6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1227人次紧急避险转移、393人次紧急转移安置;房屋倒塌5间,严重损坏8间,一般损坏841间;农作物受灾面积9千公顷,其中绝收315公顷;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亿元。
2.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全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严格党政同责,全面扛实安全生产政治责任。一是把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县市和部门综合考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干部绩效考评的重要部分来抓;二是深入贯彻《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认真实施《德宏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三是书记、州长率先垂范,多次带队深入生产经营建设一线调研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部署重点工作。今年以来,州委常委会2次、州人民政府常务会3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审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四是州政府与5个县市政府、15家州直部门和28户重点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细化明确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和目标任务。通过层层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全州各级各部门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2)学好用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吃透法律精神,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多种方式组织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监督企业落实新安法有关规定,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
(3)注重安全防范,精准有效化解安全风险。一是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发生的多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在重要时段加大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大检查力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州人民政府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二是继续推动深化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重点针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度识别排查并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台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等两台账、一图、一栏、一卡。
(4)聚焦两个根本,全力推进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安委会、安委办共10余次以专题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等形式研究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二是突出重点,筛选三年行动中的75项重点目标任务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三是强化目标导向,认真分析研判形势,总结规律,找准特点,牢牢盯住薄弱环节、重点领域和重点场所,全力查风险、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除隐患,有效遏制了安全事故多发态势。非煤矿山方面,开展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以来,整合重组13座矿山为5座;改造升级矿山38座,关闭非煤矿山61座。危险化学品方面,德宏州现已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9户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许可布点从448户减少至214户,并积极推进了连锁加盟经营模式。粉尘涉爆方面,排查一般隐患109处,已整改完成109处,整改率100%。冶金工贸行业方面,排查一般隐患892处,已整改完成754处,整改率84.50%。特种设备方面,全州共出动监察人员606人次,车辆209辆次,检查企业(场所)427家,检查特种设备1831台,气瓶380只,压力管道38条,安全附件23套,排查出安全隐患126个,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56份,已整改89个,立案3起,罚款3万元。
(5)扎实开展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风险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在岁末年初,全国、省、州两会、五一和端午、中秋、国庆节假期等及cop15重要时间节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二是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三是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风险防控;四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安全防范;五是突出抓好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截至目前,州人民政府已对9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其中5项已经整改完毕。
(6)夯实保障支撑,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一是着力提升安全监管效能。二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培训。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加强疫情防控下安全生产工作。针对疫情防控形势下各类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统筹做好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控,毫不放松地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积极协调疫情防控物资,向省级争取帐篷、折叠床、折叠桌椅、棉被、棉大衣等应急物资价值2600余万元,向各县市和全州140家单位发放应急物资,价值115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德宏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861.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1.6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2.60万元,增幅13.5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疫情防控)经费89.10万元、消防员招录工作经费2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86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4.73万元,占总支出的67.86%;项目支出276.96万元,占总支出的32.1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2.60万元,增幅13.5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疫情防控)支出89.10万元、消防员招录工作支出20.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4.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21万元,增幅6.6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增1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5.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6.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40万元,增幅31.5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疫情防控)支出89.10万元、消防员招录工作支出2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5.00万元,主要用单位保密技术方面支出;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65万元,主要用于党组织工作经费;
3.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补贴;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89.10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支出;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0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抽查企业聘请专家技术服务支出;
6.安全监管119.11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监管专业知识培训等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面的开支;
7.森林消防事务20.0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1.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102.60万元,增幅13.5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疫情防控)支出89.10万元、消防员招录工作支出2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保密机房建设支出5.00万元;共产党事务支出1.85万元;职工住房补贴3.1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退休人员商品及服务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89.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4%。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疫情防控)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5.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77.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应急管理督查检查、专项整治、应急宣传、专业知识培训、应急救援与事故查处、信息化建设、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专项工作方面的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4.29万元,完成预算的61.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13万元,超出预算的3.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5.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本着厉行节约,节省开支的原则,严格执行接待相关规定及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控制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84万元,增长24.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5万元,增长38.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1万元,下降66.9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使用年份较长,车辆使用状况差,维修和保养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3万元,占96.40%;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占3.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1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防汛抗旱业务、防震减灾业务和防灾应急演练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防汛抗旱、防灾减灾督查检查等工作,3批次,25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7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33万元,减幅29.64%,主要原因是本着过紧日子原则,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缩减开支,减少差旅费在机关运行费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77万元,水费0.20万元,电费0.54万元,邮电费0.76万元,其他交通费34.2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0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德宏州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598.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60万元,固定资产364.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222.89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19.3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德宏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指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监督索引号53310003200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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