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宏州司法局《关于报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州应急管理局按照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和报送的内容要求,认真进行了细致的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其中任务之一就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德宏州应急管理局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对法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其纳入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要求。同时,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5月23日召开局党组后认真研究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在机构改革完成后,及时调整了州应急管理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和普法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并制定出台了《德宏州应急管理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州应急管理局2019年普法计划》《州应急管理局2019年普法计划表》和《州应急管理普法责任清单》。年内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门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及依法治州考核等工作,将法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于1月7日全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同部署,年底将法治建设纳入《德宏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中,作为一项内容进行考核。研究决定拿出法治建设专项资金订购宣传光碟、宣传单、宣传雨伞、宣传袋、宣传手册(折页)、宣传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读本等宣传品,制作宣传展板,组织安全咨询日活动,与德宏电台、电视台、团结报签订宣传协议和购买专家服务,切实加大法治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并认真为每一期安全生产培训班讲授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年内多次陪同州政府主要领导和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年终局长进行了述职述法,并就年度选人用人等“三重一大”工作进行了报告。
(二)完善制度,加快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起草了《德宏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德宏州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德宏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德宏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上报州委、州政府审议通过,对安全生产、城市安全各项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部门职责,为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提供了文件依据。制定了《德宏州安监局机关工作制度》《德宏州安全监管局工作督办制度》《德宏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及备案办法》《德宏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德宏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对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责任、措施、要求进行明确,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推进。出台了《德宏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等制度,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2019年11月下旬,我局对本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未发现需废止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规范的情况。
(三)全面履行部门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清单化管理。加大对权责清单的梳理、调整、上报,依照权责清单照单实施行政审批,做到减化程序、优化环节、提高效率。凡是应精简、下放的审批事项,一律按规定执行。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云审改办发〔2018〕4号)和《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云安监管办函〔2018〕90号)精神,州应急管理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推进“行政为民”、“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办事原则和“五级十二同”的要求,通过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梳理行政审批标准化事项清单,编写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给出了各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梳理精简了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来源、份数、形式,并通过公开承诺、公开办理程序、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公开身份、公开监督电话等方式,继续在依法行政和提升单位服务窗口服务水平、服务效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不断强化争创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按照“一站式办结”和“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开展工作,全面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大“减证便民”措施。按照原州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行政审批中的企业申请材料、证明材料进行了清理,对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能达到审批监管目的行政审批材料一律取消,共取消各类申请材料11项,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方便了企业和群众。深入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州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力支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2018年以来,共推进烟花爆竹批发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等6项行政审批“证照分离”工作,有效区分“证”“照”功能,“证”“照”互不作为审批的前置条件。在严格市场准入管理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服务、监管和协同检查,全面压缩办理承诺时限,为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积极推进“马上办、网上办”服务。认真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凡是符合条件的尽可能做到“马上办”;不断加快推进“互联网+”、“一网通办”、“一部手机办事通”等网上审批工作进度,大力推进“只跑一次”、“一次不跑”改革,积极为企业提供便捷的政务服务。二是加强法治化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通过走出去、请进来,采取自学、集中学、培训、专家律师专题讲座等方式,主动参加国家、省、州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培训,积极开展内部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5月23日、6月21日、12月4日党组3次召开党组会与机关干部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月11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此外,每周一例会,我局还安排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和《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此外,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省、州有关决策部署,着力打造一支法律法规综合素质高、执法能力强、执法水平高的应急管理队伍。9月23日至26日组织开展了全州应急系统安全监管执法培训班,全局正式在岗在编人员32人均取得了执法资格证,取证率100%。三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责任追究,自觉接受外界监督。通过办公驻地意见箱、门户网站局长信箱,特服电话12350等受理企业投诉、举报与反映诉求,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回应合理诉求,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2018年以来共办结答复安全生产举报3件。同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云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乱作为行为的责任追究,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事故查处等执法行为,自觉接受法律法规的监督、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将权力放入制度的笼子。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多年来,我们始终把安全生产行依法行政执法工作作为推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常抓不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制定了《德宏州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德宏州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德宏州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行政执法制度,主动公开权责清单,深入推进对单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开与监督,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大力推进随机监管和信用监管。整合内部抽查事项,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每年按照年初工作计划,聘请专家开展行政执法随机抽查工作,对全州纳入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的企业按照10%的标准随机抽查进行执法检查。同时,积极参与全州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经营干扰,让监管更加高效公平。落实守信激励机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诚信企业,在检查中优化频次。探索建立自我承诺、主动纠错、信息公示的信用修复机制,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履行义务和社会责任,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一年后,可以向处罚机关提出书面信用修复申请,经处罚机关核实后不再公示。三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和严格执法。事前完善规范了单位行政执法程序,研究制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直管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规范和执法检查工作计划。通过“双随机”执法、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督查检查、联合执法检查、购买专家服务等事中事后监管方式,以细化的行业检查表,全面加大对企业贯彻落实有关应急管理和生产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管,为加强企业安全监管提供指导性意见和执法意见,对所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规定进行查处,以执法撬动监管工作的全面提升;对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在事故调查中请公安机关参与调查,请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提前介入,在抓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的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支持两院的工作。2019年无涉及我局的州人大代表建议、州政协委员提案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建议,无涉及我局的法院判决,对检察院、法院的公益诉讼我局大力支持。无财政、审计等监督发现存在的问题。2019年我局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四是坚持依法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相统一。在监管执法过程中,我局准确把握立法的主旨和本意,以“执法先送法、监察先服务”为执法理念,审慎应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严防对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的做法,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严防一味处罚、一罚了事;对企业和人员的一般违法行为,多以提出整改落实为主;慎用查封、扣押、停产停业、关闭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涉事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五)落实责任,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法治化考核。每年均与各县市政府、州直有关单位、州级重点企业及各县市局层层签订了年度《德宏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目标责任书》,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全面部署安排,进一步细化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规范依法行政和执法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将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写入《德宏州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对行政执法工作做到年初有要求、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二是加大法治宣传,全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切实加大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一直以来,州应急管理局始终坚持将日常宣传与“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宣传咨询日”、“防灾减灾日”等重点时段宣传活动有机结合,通过主题宣讲“七进”活动、先进典型宣传、警示教育、应急演练、德宏热线等方式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安全宣传活动;动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文告、微视频、微电影作品征集和“安康杯”“青年文明岗”及安全知识大赛;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集中推出安全闯关游戏、组织网上展厅、以案释法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营造良好的安全法治环境。2019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州各级各部门共开展“七进”集中宣讲活动230余场次,企业负责人开展主题宣讲活动120场;在州内主流媒体刊播宣传稿件69条;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7场、安全诊断5场;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宣讲77场;举办论坛、讲坛、研讨会等48场;举办展览77场,开展安全场馆体验活动7场;共发放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材料31万余份;展出安全生产相关图片展板510余块,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660余幅,企业张贴宣传画5000余份;组织8990余名企业职工参加了“安康杯”知识竞赛;上报安全生产微视频5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844条,播放警示教育片370余场次,受教育达152270人次;开展线上活动16次,参与人数为100人次;共举办各类安全知识培训班80余期,培训各类企业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5000余人次;共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防汛抗洪、消防火灾、地质灾害、抗震避险等各类应急预案演练活动200余次,参加应急人员达29220余人;30余家重点企业组织开展了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政府、政协、职工家属、各族群众1200余人参与。通过各种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提高了全州各族群众、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治意见,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三是认真执行年度案件评查制度。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有错必究的原则,每年参与开展省、州、县三级案件评查工作,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执法程序合法性、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性以及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进行评查,以问题促整改,推进容错纠错机制建设,不断规范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2019年共向省司法厅上报评查案件卷宗3个,全州5县市进行了行政执法案件交叉检查,采取“一案一评”的方式,对问题深析原因,扎实进行整改,总结经验教训,以评查促进规范执法和执法人员的能力提升。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理念树得不牢。通过创建动员、学习培训等形式,虽在领导干部中初步形成了依法行政的理念,但由于学习没有完全做到横到底、纵到边,法治理念的教育还存在一定的死角,主要体现在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法治化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学法的主动性不高,对中央、省、州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会议文件精神领会不透彻不到位,法治意识淡薄,依法办事能力仍需提高,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主动性不强,习惯于以执法者、领导者自居,按老办法、凭经验办事的现象较为突出。
二是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不熟悉,综合素质不高,专业化能力不强,对行政执法程序掌握不到位,执法不严、不规范、不公正,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重检查、轻服务,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仍需加以解决。
三是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效能不高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本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还需要加强、减证便民、“放管服”措施落实不够好;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落实和服务仍需加强;法治宣传工作需进一步加大;部门之间基础信息共享度低,影响办事效率;“一网通办”“一部手机办事通”“最多跑一次”等工作力度还需加强,法治化的政务服务水和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强化法治意识,持续推进法治部门建设。全体领导干部要突出加强对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运用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全面推进部门各项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坚决落实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坚决遵守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决策咨询机制、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全程记录制度及实施评估制度。
二是推进学法用法常态化。一要完善学法制度。建立健各类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治讲座制度、集中培训制度,保证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落实。二要拓展学法内容。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党员干部的必学内容,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要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作为必修课,单位内部要重点学好与本职工作、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满足依法履行职权的需要。三要创新学法方式。在用好会前学法、集体学法等学习形式的基础上,发挥好网络、微信等信息载体的优势,搭建更多地学法平台,提高学法实效,切实把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转化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方方面面。
三是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宪法法律权威,机关工作人员要树立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和企业利益;要秉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行政执法理念,坚持宽严相济、处罚适当的原则,防止过度执法,越权执法,违规执法。二要完善执法程序。明确执法具体操作流程,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三要深化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界定执法权限,减少执法层级,整合执法资源,加强监管协同,形成市场监管合力。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同时,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作风,杜绝粗暴执法。
四是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要加强“放管服”制度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和中央、省、州“放管服”相关文件要求,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全面梳理部门规范性文件,同步推进立改废释工作,着力破除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障碍。二要加大“放管服”重点领域攻坚力度。要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激活和催生市场主体,并加强对报备事项监管,防止出现乱审批、乱作为的问题。要强化中介服务监管,紧盯服务大厅、办事窗口,重点整治工作人员与“黑中介”相互勾结、权力寻租、非法牟利以及中介服务不规范不透明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管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改善企业和群众办事环境。突破“互联网+政务服务”数据壁垒,依托全省统一的大数据局或大数据中心,打破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做到无条件归集、有条件使用,实现全省域“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三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服务标准化。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性告知、一表申请,推行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面推行部门、窗口、行业服务公开承诺制,将部门职责、服务内容和窗口所办事项、办结时间,在窗口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并将投诉电话公布于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解决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服务不优、效率不高等问题。
五是强化系统管控,着力提升化解风险和矛盾的能力。认真落实维稳日常指导制度,经常到挂钩村居、企业进行上门走访,直接了解社情民意、群众诉求,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察民情、解民忧、帮民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活动,切实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的能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着力指导化解解决好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和存在的各类风险。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确保行政复议合法、高效进行,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
六是搞好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一要加大全民普法的力度。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持续抓好“七五”普法和“法治建设年”活动,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全民普法工作内容,加大对企业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教育和普法力度,努力打学法、信法、敬法、守学、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二要提升企业主体守法意识。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各类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提高企业管理层及员工的法治观念,帮助企业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加强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切实增强企业员工的廉洁意识、自律意识,提高其对腐败的免疫力。三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创新形式、丰富渠道,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深入企业“把脉问诊”,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精准的法律服务;发挥综合行政执法,及时帮企业解决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未雨绸缪做好工作,特别要针对企业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其他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管理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增强各类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后劲。
七是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权责清单制度,公开部门行政职权,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有效落实举报投诉制度,不断完善政府部门内部监督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司法、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加大容错纠错和问责力度,全面提高对应急管理领导干部监督的有效性和刚性约束力,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德宏州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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