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府公报

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川县麻栗坝水库经营机制及水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决定

浏览量:18   作者:  日期:2026/4/17

陇政规〔2026〕1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等部署要求,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4号)规定,县人民政府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废止《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川县麻栗坝水库经营机制及水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陇政发〔2002〕190号)及其附件。

本决定自本公布之日起施行。

 

陇川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单位: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芒市勇罕街3号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0692-12345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92-2121382
邮箱:zwgkb522@163.com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1700690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00002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