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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浏览量:13931   作者:  日期:2025/2/21

2024年,德宏州委、州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为德宏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州委书记姜山多次主持召开州委常委会、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会议等,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修订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等。州长卫岗主持召开州人民政府常务会、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等,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二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州委、州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州各级党委(党组)纳入重点学习内容。建立德宏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必训内容,州级开设40个班次,培训5400余人次。三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组织开展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紧盯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目标任务整合开展法治督察。完成芒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评估工作,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质量。

(二)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推动政府作用更好发挥。一是优化党政机构职能体系。完成新一轮机构改革,优化全州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明晰部门职责边界,推动部门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规范设置全州51个乡镇(街道)行政内设机构、事业单位和挂牌机构,建立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指挥、综合治理、便民服务、综合行政执法指挥4个平台。二是深化简政放权改革。推进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公布州级39个部门行政职权事项6133项、责任事项47413项、追责情形48800项,动态调整乡镇(街道)赋权事项,实行差异化赋权。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便利化,累计受理行政许可事项866514件,办结866382件,办结率达99.98%。优化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简化企业注销登记。受理工程建设项目409个,实现工程项目审批全流程线上办理。持续扩大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范围,为企业和群众减少证明材料75778件。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水平。规范设立政务服务场所,整合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进驻部门583个。打造“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民宿开办”作为地方特色“一件事”主题事项实现集成化办理。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达99.23%,全程网办率达94.57%。坚持传统服务和智能创新相结合,拓展“一部手机办事通”功能,上线24个主题服务板块、580个服务事项,实现43种个人电子证照互通互认,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三)提升法律服务质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紧盯关键环节加强制度供给。以政府立法形式为经营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提供制度保障。全面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开展规范全州招商和项目实施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评查涉企行政执法案件257件,涉企行政复议案件16件。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审查清理涉经营主体经济活动文件305份。二是突出统筹联动做实护航机制。动态调整及公开涉企督查检查考核事项28项。推行“企业安静期”,落实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数709项。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7687条、行政处罚信息187条,对严重违法失信237户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完成11648户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动执法,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96项。实行新产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建立“一站式”劳动维权综合服务大厅,对79家新业态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三是聚合资源做优法律服务。合理调配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办理涉企公证事项118件。建成4个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强化产业园区法律服务供给。构建金融纠纷联动解纷机制,委派诉前调解761件,积极推动中小企业纠纷非诉讼解决。深化府院联动,15件破产重整、强制清算案件稳步推进。持续开展“法治体检常态化”和“法律三进”活动,律师行业深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204场次。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政府治理法治化进程。一是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出台《德宏州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德宏州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工作规则》,拓宽立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编制《德宏州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计划》,围绕城乡建设、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推进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法治乡村条例、公共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等立法工作。2024年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1件。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制定德宏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配套文件,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监督管理等程序。2024年全州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对报送州人民政府备案的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备案审查率达100%。对13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5件、宣布失效11件。三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公开并动态调整《2024年度德宏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对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107个议题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对州人民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等出具法律意见53件。

(五)抓实执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精简优化全州行政执法队伍,乡镇(街道)全覆盖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调剂编制充实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建立“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专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新格局。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举办行政执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班,行政执法人员8000余人参训。聚焦运动式执法、简单粗暴执法等问题,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改问题102个。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3647项,厘清行政执法责任。基本建成州、县(市)、乡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综合运用执法案卷评查、评议考核等方式,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合格率达92.9%。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珠宝玉石翡翠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受理转办信访投诉同比下降31.55%。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行政处罚“一案双处”制度,查办涉林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件。加强食品、药械、工业产品等安全监管,完成食品抽检6272批次,检查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974家次。开展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中小学食堂安全和膳食资金管理专项治理,整改问题1611个。加强运输领域新业态管理,网约车双合规率全省持续排名第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查办各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32件。开展河湖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整改问题412个。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综合监管,查办各类卫生健康违法案件155件。规范文旅市场秩序,查办各类文旅违法案件63件,“一部手机管旅游”平台受理投诉131件。

(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接受人大、政协等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3件、政协提案149件,面商率、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积极发挥审计、财会、统计监督作用,加大防灾减灾救灾、“保交楼”、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等重点领域审计监督力度,对15家单位(院校)开展统计造假和统计规范化工作情况巡察,配合组织人事部门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整改落实检察建议25件。二是规范政府督查工作。聚焦政府工作报告及10件惠民实事,对96项重点任务进行重点督查。统筹规范全州政府系统督查检查事项,保障督查协调高效。三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建立全州规章库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发布现行有效政府规章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67件。强化执法信息公开,分类分部门公开权责清单、行政事项办事指南、行政执法结果等信息。德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德宏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752条,解读重要政策383条,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89件,广泛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

(七)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加强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立56支2294人的乡镇轻骑兵(摩托车)救援队伍。依托“10联户网格”,落实“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要求以及防汛“1262”预警叫应机制,有效应对盈江县贺宋村“7·28”泥石流、芒市西山乡“7·19”山体滑坡等突发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持续打造边疆治理现代化标杆。完善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全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效遏制各类跨境违法犯罪。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未成年人犯罪人数、被侵害人数呈同比下降趋势。三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践行边境“枫桥经验”,打造“瑞丽义警”、“红石榴背包警务”等品牌,创建省级“枫桥式”派出所5个、“枫桥式”司法所10个。全覆盖建成四级综治中心483个,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排查矛盾纠纷2288件。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实访诉分离制度,州级党政领导接访下访78批次、包案化解51件,全州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7.03%。四是规范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发挥,全州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0件,远超过同期法院系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持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发挥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功能,行政复议建议书整改回复率达100%。建立行政机关应诉通报制度,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4年,德宏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短板。主要表现在:有的县市和部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到位,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偏少、覆盖面不够;有的县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不够规范,存在未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流于形式,备案不及时等问题;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套措施亟待完善,基层执法人员对执法权责边界、执法程序、法律适用的认知不够;有的县市和部门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存在事实不清、法律适用错误、重大程序违法等问题。

三、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德宏州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力落实《德宏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任务举措,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扎实推进改革创新,在新的起点上把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新高度。

(一)加强行政立法工作。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深入分析我州立法需求,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完善行政立法工作机制,广泛倾听、凝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的立法共识,拓宽基层群众参与立法渠道。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制发程序。

(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进合法性审查制度建设,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完善行政决策跟踪反馈机制。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推动建立县级执法部门与乡镇(街道)执法队伍的执法协作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机制。

(五)持续优化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社区的全时空法律服务网络。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抓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贯彻落实,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发挥个案监督纠错功能。推动诉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单位: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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