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4年度德宏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有关背景和依据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德宏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由州司法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牵头编制了《2024年度德宏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主要内容和核心问题
《2024年度德宏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的主要内容和需要说明的主要问题为:
(一)主要措施。为编制好《2024年度德宏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一是广泛征集事项目录。向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相关单位下发征集通知,广泛征集事项目录建议。二是科学筛选,严格把关。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四条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具体范围,州司法局从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和提高决策质量、效率出发,对事项目录建议进行筛选,并对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审核,确定9项决策事项纳入《2024年度德宏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主要内容。《2024年度德宏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主要内容包括决策事项名称、拟承办部门、拟完成时间、决策事项依据、决策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决策事项的主要内容和解决问题等。纳入事项目录的9项决策事项分别是: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德宏州生态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德宏州消防专项规划、德宏州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2024年德宏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德宏州天然气配气价格标准调整方案、德宏州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24—2030年)、德宏州推进石斛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德宏州2021—2035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三、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在起草过程中,向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相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共收到反馈意见25条,采纳9条。针对相关内容多次与州生态环境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发展改革委、州林草局、州医保局等单位进行了核实,对《2024年度德宏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了多次讨论并修改完善。
文章来源:德宏州司法局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