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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德宏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13695   作者:  日期:2024/6/12

岳喊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旅居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芒市旅居车停放管理基本情况

近年来,房车旅行在各个城市越来越多见,一些房车一车占多位、乱停乱放、乱牵乱挂、乱堆乱放、随意搭建帐篷、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随意丢弃泼洒等一系列破坏市容市貌的不文明行为也逐渐凸显。为进一步加强旅居车文明停车、旅居人员文明旅游,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和秩序,2024年2月2日,芒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芒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旅居车停放的通告》(芒政告〔2024〕2号),规划了风平公租房、宏康停车场、户育公租房等3个房车停放点,并要求旅居车到指定的3个地点停放,明确旅居车不得在公共绿地、停车场、城市公园等非指定停放点生火做饭、烧烤聚餐、搭设帐篷、悬挂吊床、晾晒衣物等行为。根据统计,3个停放点共可停放车辆150辆,自通告发布以来,指定点位共接待旅居车辆80辆;同时由芒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安装限高杆3杆,并联合芒市综合执法、交警等部门到板过河湿地公园、田园观光区停车场现场进行劝导及发传单通知,截至目前,共劝导车辆70辆,发放宣传单200余份。

二、推动旅居车管理工作

2024年5月29日,州人民政府率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芒市人民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再次专题调研芒市地区旅居车营地建设和管理情况,提出以宏康停车场、风平小区公租房、轩岗目瑙纵歌场3个点位作为旅居车停放点。在风平小区旅居车停放点中,进一步完善卫生间、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同时,对于全州规范房车停放和管理也提出了要求。要求各县市必须选定3—5个交通便利、生活方便、停放便利的场地供旅居车停放。停放场地要求能满足2百辆左右的旅居车停放。

三、关于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旅居车规范管理”的建议

目前,国家、省还未出台旅居车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但为规范旅居车的管理,德宏州将积极参考其他州市或地区做法,提出关于旅居车管理方面的实施方案,同时强化服务和管理,及时宣传引导,优化宣传形式、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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