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体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芒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州托育服务行业发展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州3岁以下婴幼儿数约3.69万人(0—11月龄1.14万人、12—23月龄1.1万人、24—35月龄1.45万人),入托婴幼儿总数754人(其中0—11月龄5人、12—23月龄88人、24—35月龄661人),入托率2.04%。全州共有3岁以下托育服务机构80家,提供的托位数量4191个(其中普惠托位1205个),较2022年底增加757个,增长21.96%。每千常住人口婴幼儿托位达3.17个。托育机构托位使用率为18%。其中:民办托育机构共有28家(公办0家),提供的托位数量2051个,入托婴幼儿总数519人(其中0—11月龄5人、12—23月龄78人、24—35月龄436人),托位使用率25.3%,平均入托年龄2.25岁,托育机构从业人员216人,从业人员平均工资2850元/月。机构主要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早教等服务。
幼儿园举办托班52家(其中公办2家(公建民营)、民办50家),提供的托位数量2140个,入托婴幼儿总数235人(其中12—23月龄10人、24—35月龄225人),托位使用率10.98%,平均入托婴幼儿年龄2.5岁,托育机构从业人员372人,从业人员平均工资3000元/月。
二、国家政策支持方向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89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卫生健康委关于修订印发〈“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4〕260号)文件精神,国家对养老托育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托育方面重点用于布局支持省、市级(含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支持地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设置一定规模的托位,并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机构管理咨询、托育产品研发和创新设计、家庭养育指导及婴幼儿早期发展等服务。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比例为单个项目总投资的80%;二是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新建、改扩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设施,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支持工业(产业)园区、用人单位等利用自有土地或设施新建、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普惠托位要向社会开放提供。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支持公办机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鼓励依托社区、幼儿园、妇幼保健机构等新建和改扩建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设施,原则上单个机构建设托位规模在150个以内为宜,项目建成后应向所在地全体适龄儿童提供公益或普惠性服务。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校准为每个新增托位给予2万元。
三、我州托育项目推进情况
为填补我州托育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经报请州人民政府同意,由州妇幼保健院为项目实施单位,于2023年2月起开始谋划并筹建德宏州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总建筑面积7612.56平方米,建设托175个,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机构管理咨询、托育产品研发和创新设计、家庭养育指导及婴幼儿早期发展等服务;总投资3942万元,计划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3153万元,地方自筹789万元。该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已纳入2024年度提级论证项目清单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待审核后即可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立项工作完成之后,州发展改革委将配合州卫生健康委和州妇幼保健院全力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积极向上申报并争取2025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争取在2025年内实现项目落地实施。
四、关于您提出的“建立芒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议
芒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涉及芒市地区发展规划及解决需求问题,但不在国家给予资金支持的范围之内,全部建设资金需由地方自筹,需要发挥芒市政府主导作用,制定支持政策、投入财政资金,才能解决土地和资金问题,将一定程度增加芒市政府的财政压力。经核查,芒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拟用地1045.92平方米,其中:在芒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土地392.72平方米,不动产权号为:云(2022)芒市不动产权第0011798号;其余653.20平方米土地,未上报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手续,二调地类为国有林地。属于芒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土地392.72平方米,若芒市政府同意用于建设芒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需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芒市自然资源局按程序进行供地;其余653.20平方米土地须按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完成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手续后,才能进行供地。
州级综合托育服务中心准备筹建在芒市辖区内,其主要服务对象是芒市地区的广大群众,为避免重复建设项目带来的闲置和浪费,建议芒市卫生健康局、芒市妇幼保健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本地区可行性方案报芒市人民政府研究。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