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德宏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有关编制说明如下:
一、编制背景和依据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3年云南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为进一步加强我州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将更多群体纳入制度保障范围,积极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帮助灵活就业人员和青年人住有所居,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和受益面,促进我州社会经济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编制过程
由政策法规科牵头开展制度的调查研究和《德宏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2023年4月12日,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群体的议题。8月14日将征求意见稿向中心各科室、各管理部征求意见建议。8月22日至9月20日在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专栏、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德宏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示期满未收到有关意见建议。10月26日二次征求各科室、各管理部的意见建议,未收到意见建议。2023年11月1日正式执行《德宏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三、主要内容
《德宏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共有6章,第一章是总则,对相关定义作出解释。第二章至第四章分别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的条件。第五章是办理渠道。第六章是附则。
文章来源: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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