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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5年)》编制说明

浏览量:6084   作者:  日期:2023/9/14

一、编制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明确要求云南要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省委省政府立足于“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明确提出了将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的目标。德宏州创建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作出的“三个定位”的重要抓手助力云南省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要保障,是打造中缅生态文明共同体奋力推动德宏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编制依据

《德宏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5年)》主要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生态函〔2021〕146号)等关文件开展编制,通过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体系建设,开展规划编制。

三、主要内容

《规划》结合德宏实际,围绕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体系建设共分为五章二十四节共设置93个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131.9228亿元,规划期为2021—2035年规划研究报告是规划文本的技术支撑材料保障措施围绕整个规划顺利完成,提出法治保障、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资金保障、科技支撑、公众参与6项内容。

文章来源:德宏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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