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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德宏州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浏览量:7478   作者:  日期:2023/8/7

各县市人民政府, 州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州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根据《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云政办函〔 2022 〕96 号 )要求 ,州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德宏州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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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州社科联,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州社科联主席兼任 ,副主任由姜加刘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化 ,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按照省、州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以及州委、州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研究制定全州社会科学普及中长期规划及阶段性重点任务,协调解决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发挥各成员单位优势,动员和组织全社会支持参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情况;完成州委、 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县市 、专家参加。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县市、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签发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照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对成员单位和各县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进行督促。

四、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

分工及《条例》明确的工作范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制定有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统筹指导各县市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及时处理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加强沟通 ,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推动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德宏政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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