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拟制定的《德宏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七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3年6月24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1.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云南省德宏州芒市阔时路56号德宏州司法局法治调研与督察科,邮编678400。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1286475845@qq.com。3.通过传真发送至:0692-2134670。
[附件: 德宏州重大行政决策配套制度(征求意见稿)]
文章来源:德宏政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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