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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德宏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浏览量:5809   作者:  日期:2022/11/2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规范德宏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权益,实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规范统一,切实提高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标准。现将《德宏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德宏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表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单位: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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