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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量:9001   作者:  日期:2023/4/7

日前,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德宏州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工作方案为便于更好地理解文件内容,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依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及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工作,相继出台《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的通知》(云办发〔2021〕36号)《云南省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云科规发〔2022〕1号)等文件,同时将研发经费投入工作纳入年度省对州的综合考评指标,分值为10分。2021年度德宏州研发经费支出14651.84万元,增长13.11%,与省下达16.7%的增幅要求差3.6个百分点,研发经费投入强度0.26%,与全省研发经费投入强度1.04%相差较大。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产业创新发展水平,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加快提升我州研发投入水平,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由州工信科技局研究起草了德宏州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包括指导思想、行动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机制4个部分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以企业为主的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加快提升全研发投入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力争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20%以上,有研发活动的规上企业数量年均增长5%以上。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达到3亿元以上;有研发机构的规上企业占比大幅提升,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占比达到25%以上;规上企业研发经费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比重达到70%以上。

(三)主要任务。围绕目标提出了梯次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研发费用投入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培育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建立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加大研发投入落实好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开展研发投入“一对一”服务加强科技金融合作加大科技型企业招引力度提升工业(产业)园区研发投入水平发挥科技项目对研发经费投入的导向作用12项主要工作任务。

(四)保障机制。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财政引导、强化考核评价等3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确保实施方案顺利推进、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三、主要特点

一是强化政府投入引导。在省级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的基础上,州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规上企业实行分层分类的研发后奖补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引导带动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

二是强化社会多元投入。加快梯次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引导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加大研发费用投入,推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协同创新,搭建创新平台,设立研发机构,鼓励金融支持研发创新

三是强化创新要素集聚。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持续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化产学研用结合持续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

四是强化效能服务提升。落实落细普惠性支持政策,加强研发经费投入统计业务培训,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研发经费投入目标任务和政策落实。

四、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相同点:按照《云南省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工作思路、行动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机制为基本框架,围绕提升企业创新话语权决策权、实施高升规、规升高行动、引导国有企业提高研发经费投入水平、强化国有大中型企业研发平台建设、提高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等12项重点任务结合德宏州实际,将德宏州2025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金额、有研发机构的规上企业占比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占比等目标任务与奋力追赶全省目标任务的决策部署贯穿于中,提出德宏州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工作的12项主要任务。

不同点:在主要任务部分,为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研发费用投入,工作方案》结合我州实际,对规上企业实行分层分类的研发后奖补政策。以国家统计部门核定的研发经费支出额或税务部门依照规定审核确定的研发费用支出数据作为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奖补依据。对经核定上年度研发投入100万元(含)以上,不超过300万元的,按不高于研发投入的0.5%给予补助;对研发投入300万元(含)以上,不超过500万元的,按不高于研发投入的0.8%给予补助;对研发投入500万元(含)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不高于研发投入的1%给予补助;对研发投入1000万元(含)以上,不超过2000万元的,按不高于研发投入的1.2%给予补助;研发投入2000万元(含)以上,不超过3000万元的,按不高于研发投入的1.5%给予补助;研发投入30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高于研发投入的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专业术语诠释

(一)研发费用支出:指统计年度内全社会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研究与实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构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二)“四个面向”:即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习近平总书记于2020年9月11日在科学家座谈会上提出“四个面向”要求,为我国“十四五”时期以及更长一个时期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指明了方向。

(三)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出自《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云促主体倍增小组发〔2021〕1号),是指,通过“十四五”的工作努力,到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实现集群发展,数量快速增长,规模不断壮大,实现全州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营业总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三个指标”倍增计划。     

(四)新型研发机构:指以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为主,符合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等基本要素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等社会研发机构。根据《科技部印发〈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科发政〔2019〕313号)精神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关于“大力引进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要求,2021年6月,经省政府同意,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方案》,开展了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工作,2022年5月12日,省科技厅印发了《云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办法(试行)》(云科规〔2022〕6号)。

文章来源:州工信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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