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要求,现将2023年一季度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2023年1月1日—3月20日,共抽查政府网站7个,抽查比例100%,合格率100%;抽查栏目网站255个,抽查比例100%,不合格栏目网站10个,合格率96.08%。
(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2023年1月1日—3月20日,共抽查政务新媒体183个,抽查比例100%,不合格政务新媒体1个,合格率99.45%。
(三)多元化解读政策及“德宏政务”微信公众号采用情况。一季度以图解形式开展政策解读的单位有:州林草局、州水利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截至3月31日,“德宏政务”微信公众号投稿采用前五位的单位依次是:州市场监管局(7条)、州税务局(6条)、州人行德宏州中心支行(6条)、州公安局(5条)、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5条)、州医保局(4条)、州卫生健康委(3条)、州财政局(3条)、州农业农村局(3条)、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条)、州生态环境局(3条)、州残联(3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运维保障方面。部分单位对网站管理不到位,未严格按照更新时限更新信息。如,州民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应急管理局、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盈江县卫生健康局、陇川县陇把镇人民政府、陇川县景罕镇人民政府、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少数单位政务新媒体信息运维不到位、更新不及时。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内容保障方面。部分单位对公开内容审核把关不严,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不健全,发布信息内容仍然出现个人隐私泄露问题。如,州工信科技局、芒市遮放镇、瑞丽市住建局、盈江县住建局、梁河县大厂乡、陇川县财政局。部分单位未严格按照网站信息排版要求进行内容排版,上传的信息易读性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积极主动、规范更新政府网站栏目。各县市和州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持续不断做好信息发布前“三审三校”工作,并按照“专栏姓专”的要求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确保发布的信息合法合规、及时准确、完整有效。
(二)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开办、关停程序。各县市和州直有关单位要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做好政务新媒体开办和关停的逐级上报流程,严禁“先开办后备案、先关停再备案”,已开办政务新媒体的要切实加强运维管理,按照“谁开设、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明确运维责任人,做好日常内容更新维护工作,无力维护的要坚决予以关停。
(三)贯彻落实政策解读工作新要求。各县市和州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德政办发〔2023〕18号)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2023年二季度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对全州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各县市和州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被通报问题的整改工作,于2023年4月17日前将整改情况(电子版盖公章)通过电子邮箱报州政府办公室,逾期未报的将在2023年政务公开年度考核中给予扣分。
联系人及电话:唐代荣,3990247;
邮箱:zwgkb522@163.com。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一季度德宏州不合格栏目网站清单(1)]
[附件: 2023年一季度德宏州不合格政务新媒体清单]
文章来源:德宏政务微信公众号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