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府公报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浏览量:6453   作者:  日期:2023/3/24


德政办发2023〕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德宏州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德宏州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云政办发〔2022〕43号)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发挥政府政策引导和公共服务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提高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促进内外贸一体化政策规则衔接更加有效,内外联通网络更加畅通,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实现内外贸高效运行、融合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培育一批双循环企业

(一)培育引进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企业进出口提供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等高效快捷的一站式服务。综合评估服务企业数量、培训人数、实现效益等因素,争取上级资金,对年服务企业100家以上或在线交易额2亿美元以上的综合服务企业给予每家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州商务局负责)

(二)培育发展一批货源组织能力及资源整合能力强、运营模式先进的物流枢纽运营企业。支持引导运输、仓储、快递等中小物流企业整合功能。在跨境物流、冷链物流、城乡配送、智慧物流、航空物流等领域培育引入一批龙头物流企业。积极引进境内外知名大型物流和供应链企业及其区域总部落地德宏或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我州企业到省外设立分支机构或经营网点,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境外物流公司。积极扶持培育年销售额大、内外贸业务并重的企业,支持其搭建数字化平台,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贸易、物流、金融等“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投资促进局、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三)培育孵化一批跨境电商企业,鼓励传统内贸企业、农村电商服务企业拓展跨境电商业务,推动网商产业园试点,引入内外贸优质网商入驻,壮大线上市场主体。引进知名跨境电商企业在德宏建设落地。培育一批德宏州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加强与电子商务融合,逐步向网络展示、到店体验、在线支付的体验式新零售转型,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和服务链一体化。(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投资促进局)

二、创新融合发展模式

(四)积极打造产业聚集、主体多元、服务专业的跨境电商园区,为进口商品国内销售、出口产品开拓市场提供平台、货源、物流等便捷服务。加强对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支持,发挥当地中缅商会作用,向缅甸采购商推广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精准挖掘采购需求。探索市场采购加电商直播的方式,拟通过搭建中缅互通的直播平台,实现线上交易。加大招商引资和推介力度,积极吸引省外优质企业落地瑞丽开展市场采购贸易,吸引东部沿海等地区的产业项目落地德宏。(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投资促进局)

(五)推动内外贸数字化发展,深化与国内大型数字商务企业、金融机构在促消费、直播电商等方面的务实合作,培育壮大我州网络消费市场规模。建设中缅边交会等数字化平台,形成一体化支撑展会、商城、商务基础业务的大数据平台。依托内外贸数字化发展,促进产销衔接、供需匹配和消费供给。鼓励实体零售企业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创新销售模式。大力发展服务消费,扩大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州商务局负责)

三、加快内外融合发展

(六)依托现有产业园区,重点加强在农业、建材、矿产、能源等方面开发合作,促进产业发展和供应链体系构建,进一步增强德宏现代化产业“走出去”“引进来”集聚力和竞争力。加大科技、产业、贸易政策支持力度,突出产业优化和产品升级,促进内外贸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增加高附加值产品和优质绿色产品供给。加强政策优势宣介,支持各类园区平台结合功能定位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支持州内供应链企业发展,提高竞争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责任单位:瑞丽海关、畹町海关、芒市海关、盈江海关、章凤海关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推广“互联网+边民互市贸易”试点监管模式,开展网上订购、组货、物流、国内销售、缴纳税费等贸易活动,支持具有产业基础和市场渠道的企业落地德宏,培育壮大边民互市商品落地加工。大力引导和鼓励组建边民互助组、边民合作社参与企业合作开展进口商品落地加工发展集体经济,为边民互市交易有关数据纳入统计奠定基础。引进一批边民互市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企业,实现进口商品落地加工,延展边境贸易产业链和产品附加值。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在土地征用、税收优惠、银行贴息、信贷支持等方面给予支持,形成产业集群效应,提升边境贸易对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瑞丽海关、畹町海关、芒市海关、盈江海关、章凤海关等部门)

(八)搭建出口转内销业务平台,支持国内商贸企业与外贸企业开展订单直采,引导外贸企业精准对接国内市场消费需求,多渠道拓展内销市场。利用商业载体促进内销,积极推进外贸产品进电商平台、进大型超市、进特色街区、进夜市、进展会、进政府采购目录“六进”活动。鼓励外贸企业升限入库,对新增入库企业给予支持。(州商务局负责)

(九)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提升绿色消费、智能消费、健康消费、个性消费等供给。大力发展服务消费,深化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加大品牌新品首发活动和首店落户支持力度。持续参与“彩云购物节”等系列促消费活动,创新开展“数字消费季”“四季云品·一月一品”等系列活动,充分释放数字消费潜力。协调开放公共服务空间,支持无人便利店、智能零售柜等布局高校、体育场馆、公园、医院、广场等公共场所。以节兴市,分时段举办消费促进月、暑期促销、中秋国庆促销、迎春购物月、民族节庆促销、网上年货节、云南名特小吃节。鼓励县市整合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资源,开展“彩云”系列消费券发放活动,组织商超、餐饮、住宿等企业开展“云集好物”系列促销活动。(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建设融合发展平台

(十)支持建设国际贸易企业集聚平台,加强电商、物流、商贸等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吸引贯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商贸企业和集群集聚入驻,融合发展。支持建设具有沿边特色的边境贸易商品市场,建设具有南亚东南亚等国家特色的进出口商品市场和商贸中心。(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一)立足资源、产业和区位优势,在州内建设水果、蔬菜、坚果、中药材、肉牛等一批农产品专业市场,并将其打造成为集现货交易、电子交易、拍卖、仓储、物流、结算等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内外贸第三方交易平台。(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构建内外联通物流网络

(十二)加快推进瑞丽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建设完成商贸物流园区、空港物流园区。加快推进快递出海工程,构建完善安全可靠的国际寄递物流体系,支持快递企业积极发展海外业务。强化协同共享,畅通流通网络,降低内外贸商品流通成本,促进高效通达国内国际市场。引导外贸、跨境电商、物流等企业加强业务协同和资源整合,支持加快建设边境仓、海外仓、配送中心等物流基础设施,提高物流运作和资产利用效率。(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邮政管理局,瑞丽市人民政府)  

(十三)发挥区位优势,以全货机为主、客运航班腹舱为辅、“客改货”航班为补充,不断巩固、开辟南亚东南亚及环印度洋地区国际货运航线,研究制定客货运补贴政策,打造国内与南亚东南亚及环印度洋地区间的航空货运中转集散地。(州交通运输局)

(十四)引导外贸、跨境电商、快递物流等企业加强业务协同和资源整合,支持加快建设边境仓、海外仓、配送中心等物流基础设施,提高物流运作和资产利用效率。(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

(十五)优化城市配送网络,持续加快“快递进村”进程,补齐末端配送“最后一公里”短板,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持续推进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项目建设,采取“驻村设点”“邮快合作”“快快合作”“快商合作”“交快合作”“其他合作”等多种模式推进“快递进村”。(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邮政管理局等部门)

六、发挥品牌引领作用

(十六)支持企业从贴牌生产向研发设计、自有品牌、收购知名品牌转化,对新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给予支持。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培育发展珠宝玉石产业,挖掘培育老字号品牌,鼓励老字号企业开发网络适销产品和旅游纪念品、伴手礼等文创产品,支持老字号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商务局)

(十七)加大外贸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加大对不正当竞争、专利商标侵权、网络盗版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强维权援助服务,畅通知识产权快速保护通道;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治理侵权假冒行为工作合力。(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商务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推动同线同标同质

(十八)将“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简称“三同”)产品适用范围扩大至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按照相同的标准生产出口和内销产品,从而使供应国内市场和供应国际市场的产品达到相同的质量水准。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出口产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注册备案和认证要求组织生产供应,推行先进的供应链管理模式,确保内外销产品持续符合“三同”条件。引导和鼓励超市、便利店、电商平台销售三同产品,通过展会等各类渠道加强三同企业和产品信息宣传推广,提高产品知名度支持外贸企业利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南亚博览会、中缅边交会等重点展会平台,搭建“三同”平台专区,开展“三同”产品宣传推广、供需对接。鼓励开展县域会展活动,培育推广当地优质特色商品,积极举办咖啡节、玉石公盘等活动。鼓励企业参加各类品牌展会、专业展会和促销活动。(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工信科技局、瑞丽海关、畹町海关、芒市海关、盈江海关、章凤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加强规则对接应用

(十九)推广国内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先进经验,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推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平台推动作用,积极探索内外贸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新举措,促进内外贸体制机制对接和一体化发展。积极探索研究口岸通关“一地两检”模式和境外边民入境务工新模式。(牵头单位:州商务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瑞丽海关、畹町海关、芒市海关、盈江海关、章凤海关)

(二十)加快推动RCEP政策的运用,开展东盟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法律法规和标准研究,指导企业解决涉及检验检疫方面的问题,持续提升便利化水平。(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瑞丽海关、畹町海关、芒市海关、盈江海关、章凤海关等部门)

、促进标准认证衔接

(二十一)深化实施质量提升行动,着力加强质量基础建设,打造德宏优质品牌。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支持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第三方评定服务机构为内外贸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持龙头企业对标国际先进农产品种植和生产标准,充分利用涉农资金,建设优质农产品种植和生产基地。对标国际森林认证标准,推进林草可持续认证标准、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提升内外贸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责任单位:州商务局)

促进工作提质增效

(二十二)建立商务、税务、市场监管、海关、银行等部门协作机制,强化内外贸领域信息归集,加快推动业务协同、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持续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和维权援助机制,落实知识产权严格保护要求,切实提升内外贸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深化商品检验模式改革,推进检验结果采信,逐步扩大进口矿产品“先放后验”“依企业申请”等实施范围。(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税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财政局、人行德宏州中心支行、瑞丽海关、畹町海关、芒市海关、盈江海关、章凤海关等部门)

、加强人才培养

(二十三)拓展政校合作内容,支持创新推广“外语+职业技能”等人才培养模式。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围绕内外贸产业,加大内外贸一体化人才培育力度,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现代学徒制、1+X证书、订单式培养。加快培养熟悉国内外法律、规则和市场环境的专业人才。支持行业、企业开展有关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在岗继续教育制度。围绕内外贸一体化组织开展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壮大电子商务、数字经济、市场营销、法律法务等人才队伍。培育海外仓相关专业人才,大力引进和培养物流、仓储、运营等综合型人才,为企业提高内外贸一体化经营能力提供人才和技能支撑。(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商务局)

、开展先行先试

(二十四)加强对县市指导,支持有条件的县市结合重点产业和发展需要,聚焦内外贸一体化特定领域、特定环节开展内外贸监管体制、质量标准、认证认可等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牵头单位: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加大政策支持

(二十五)统筹用好中央和省级既有财政支持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培育、品牌建设、发展平台、“三同”产品宣传推广和边境仓、海外仓建设等,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落实好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以及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减税降费、物流保通保畅、推动企业复工达产等政策,稳住更多消费服务市场主体。帮助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申报争取各类项目资金补助加大州县复工复产综合服务工作组工作力度,持续推进企业复工达产。(牵头单位:州财政局、州商务局;责任单位:瑞丽海关、畹町海关、芒市海关、盈江海关、章凤海关)

(二十六)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结合内外贸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加强金融科技赋能,持续改进和丰富信贷产品,积极发展质押融资业务。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确保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在6个工作日内。全面开展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纾困工作。通过降低贷款利率、无还本续贷、服务费减免等措施,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聚焦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民航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特点,提供抵质押贷款、信用贷款、直接融资等更具有针对性的产品和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政银企对接活动,帮助银行提升客户获取、风险评价和管控能力,针对企业特点开发动产抵质押和信用贷款产品。(牵头单位:人行德宏州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德宏银保监分局、州税务局)

符合本措施和其他产业政策的企业(项目),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政策。国家和省级有其他支持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各县市、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完善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职责,推动取得实效。各牵头单位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分别于6月26日、12月22日将推进落实情况报送州商务局。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单位: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芒市勇罕街3号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0692-12345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92-2121382
邮箱:zwgkb522@163.com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1700690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00002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