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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82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15368   作者:  日期:2022/6/10

谭月琼委员

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德宏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保障能力的提案》08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保障能力的关心关注。提案中,您从人工影响天气人员配置、经费保障、装备老旧三方面分析了全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存在的问题,并就推进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保障能力提出了3条很好的意见建议。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气象、财政等单位进行调研和会商研究。

一、全州人工影响天气基本情况

长期以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保障我州粮食安全、应对干旱、森林防火、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每年对冬春烟叶生产实施防雹作业,为烟叶产业发展出了积极的贡献。目前,全州已建设标准化固定作业点45个,建成人工影响地面作业指挥、空域申报、作业信息上报、雷达资料接收处理、人影装备弹药物联网管理等现代化业务系统平台。形成了覆盖全州各县市,集人工增雨、人工防雹于一体的人工影响天气防灾减灾体系二、提案建议事项推进情况

关于在提案中提出的3条建议,州人民政府积极采纳,正在有力有序推进有关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不断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通盘考虑。2020年、2021年,国家、省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州人民政府的统筹下,由州气象局牵头草拟了我州的实施意见,于2021年8月26日印发《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德政办发﹝2021﹞20号)。同时,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正在充实调整德宏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将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更好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统筹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人员配备问题,在德政办发﹝2021﹞20号文件就明确州及县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机构(含指挥中心)应按符合规定的人数采取聘用专职人员或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保障人员配置到位2022年4月,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专门听取了德宏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情况,强调要重视人员配备,为农林气象服务、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应急保障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与保障;在收到德宏州气象局关于人工影响天气服务列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请示》,州人民政府及时组织有关单位研究,目前正在办理中

(三)加强经费保障力度。由于各县市财政困难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的保障金额未达到每个作业点不低于25万元的要求。在州人民政府的组织下,州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在2022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进点审批中严格把关,对各县市经费保障不足人员未经培训合格、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的作业点不予审批进点。通过督促督办,2022年2月,芒市每个作业点25万元的保障要求,由市政府出具经费保障承诺书;瑞丽、陇川召开政府常务会每个作业点25万元的保障要求调整人工影响天气经费预算,并提供经费保障承诺书梁河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要求每个作业点25万元保障到位盈江县采用补兑历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欠账100万元的方式冲抵2022年人工影响天气的保障经费。关于作业民兵的工资待遇问题,在每年每个作业点不低于25万元的保障经费中,包含作业民兵工资。

下步,州人民政府将认真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不断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进一步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保障能力

最后,对您给予政府工作的关心关注再次表示感谢,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一如既往的支持政府工作,合力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2年610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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