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了《德宏州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云南省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云办发〔2022〕33号)精神,为加快提升全州农村居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明确促进农村居民持续增收的工作措施和政策举措,提高城乡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制定本《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本《行动方案》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工作思路和目标”。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2022—2024年,全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占比保持在50%左右。二是工资性收入占比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稳步增长。三是力争到2024年全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第二部分“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明确了5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围绕全产业链打造现代热区农业,巩固拓展农民经营净收入,提出了“提升特色重点产业种养效益、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大力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乡村特色手工业、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强化产业科技创新”6项工作任务。二是围绕多渠道扩大就业,大幅提高工资性收入,提出了“加大劳动技能培训、支持就地就近就业、鼓励返乡入乡创业、量质并重推进转移就业”4项工作任务。三是围绕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提出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农村闲置资源、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3项工作任务。四是围绕完善农业支持政策,稳定农民转移性收入,提出了“强化落实农业补贴、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强化金融支农力度、建立健全稳定农产品价格机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5项工作任务。五是围绕强化精准帮扶,增加农村困难重点人群收入,提出“持续抓实脱贫人口与监测对象监测帮扶、做好重点帮扶和协作帮扶”2项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主要是明确了党委政府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定期调度工作,对排名末位的县市进行约谈等工作措施。
三、突出特点
一是在目标任务的设定上,既自我加压,也考虑我州实际,提出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全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二是在收入结构占比方面,考虑到我州农民经营性收入占比近60%,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由于全州光热水土条件好,土地产出效益相对全省较高,我州农民总体对土地的依附性较重,短期内难以与全省同步降到42%,因此提出“到2024年,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占比保持在50%左右;提高工资性收入占比,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稳步增长的目标。三是文本中涉及相关数据衔接了《德宏州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德宏州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实施方案》的相关数据,做到数出一致。
四、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省级文件共7个部分20条措施,本《行动方案》共3个部分23条措施,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提高工资性收入方面,结合我州农民整体素质不高的实际,单列鼓励返乡入乡创业的扶持措施。二是在稳住脱贫人口增收方面,结合我州5个县(市)中,有4个是脱贫县,如果不稳住脱贫人口收入,则全州农村民民增收的基础就不稳固,增加了重点帮扶和协作帮扶的具体措施。三是在保障措施方面,针对我州农村住户调查统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实际,单列加强经费保障及日常记账指导的措施。本《行动方案》结合我州实际进行了充实细化,与实际联系得更加紧密,更具操作性。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