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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政策解读

浏览量:5148   作者:  日期:2022/12/14

近日州委办、政府办印发德宏州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云南省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云2022〕33号精神,为加快提升全州农村居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明确促进农村居民持续增收的工作措施和政策举措,提高城乡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制定本《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工作思路和目标”。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2022—2024年,全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占比保持在50%左右二是工资性收入占比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稳步增长三是力争到2024年全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第二部分“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明确了5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围绕全产业链打造现代热区农业,巩固拓展农民经营收入提出了“提升特色重点产业种养效益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大力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乡村特色手工业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强化产业科技创新”6项工作任务。二是围绕多渠道扩大就业,大幅提高工资性收入提出了加大劳动技能培训支持就地就近就业鼓励返乡入乡创业量质并重推进转移就业”4项工作任务。三是围绕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提出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农村闲置资源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3项工作任务。四是围绕完善农业支持政策稳定农民转移收入提出了强化落实农业补贴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强化金融支农力度建立健全稳定农产品价格机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5项工作任务。五是围绕强化精准帮扶增加农村困难重点人群收入,提出持续抓实脱贫人口与监测对象监测帮扶、做好重点帮扶和协作帮扶”2项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主要是明确了党委政府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定期调度工作,对排名末位的县市进行约谈等工作措施。

三、突出特点

一是在目标任务的设定上,既自我加压,也考虑我州实际,提出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全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二是收入结构占比方面考虑到我州农民经营性收入占比近60%,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由于全州光热水土条件好,土地产出效益相对全省较高,我州农民总体对土地的依附性较重,短期内难以与全省同步降到42%,因此提出“到2024年,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占比保持在50%左右;提高工资性收入占比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稳步增长的目标。三是文本中涉及相关数据衔接了《德宏州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德宏州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实施方案》的相关数据,做到数出一致。

四、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级文件共7个部分20措施行动方案》3个部分23措施,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提高工资性收入方面,结合我州农民整体素质不高的实际,单列鼓励返乡入乡创业的扶持措施。二是稳住脱贫人口增收方面,结合5个县(市)中,4个是脱贫县,如果不稳住脱贫人口收入,则全州农村民民增收的基础就不稳固,增加了重点帮扶和协作帮扶的具体措施。三是在保障措施方面,针对我州农村住户调查统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实际,单列加强经费保障及日常记账指导的措施。本行动方案》结合我州实际进行了充实细化,与实际联系得更加紧密,更具操作性。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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