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13 号)精神,加强对全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序推进我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德宏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州长
副组长:马云峰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周 翔 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
徐琪勇 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罗宏榆 州政府秘书长
李品春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州政府打私办主任
瞿发先 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公务员局局长
李培忠 州委政法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
钱文道 州委编办副主任
董建川 州公安局党委委员
吕泽霆 州司法局局长
寸待纯 州财政局局长
李漾湖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董自明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孙孔龙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芝能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定刚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燕飞 州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杨 灵 州卫生健康委主任
马向红 州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正华 州林草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吕泽霆同志兼任。
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解决全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推动我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加强对县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检查督导;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2021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