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农场,市直各单位:
鉴于当前芒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疫情蔓延扩散底线,经应对芒市“10·18”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对芒海镇旅居史人员居家健康监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对芒市“10·18”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推送和各级网格排查发现有芒海镇旅居史的人员(2021年10月11日零时至10月17日24时),一律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1、4、7三天进行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开始时间按推送和排查发现之日起(不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二、认真履行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大对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力度,指派专人对其进行每日健康监测,核查是否按期开展核酸检测,并做好工作记录,确保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严格遵守各项防控规定。
三、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层层压实责任,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不漏一人。对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失职渎职导致疫情蔓延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应对芒市“10·18”新冠肺炎
疫情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