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永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边境市场监管所纳入执行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实施范围的建议》,已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德宏落实基层补贴政策工作的关心关注,您提出的建议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部、编办、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了调研和会商研究。
经核实,德宏州5个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下设市场监督管理所30个,其中:瑞丽市6个、芒市6个、陇川县6个、盈江县8个,梁河县4个。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推进县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云编办﹝2015﹞81号)要求:“按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设置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2015年全州各县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定”规定明确,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均为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而非派驻机构。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实行乡镇工作岗位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通〔2014〕3号)和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全州各县市的市场监督管理所均不符合享受乡镇工作岗位补贴的条件。
有关州市已将市场监管所人员纳入执行乡镇工作岗位补贴的情况也确实存在,但目前未收到省级有关政策调整的文件,从德宏实际看,落实补贴政策,只能执行国家、省的规定,地方政府或部门无自主处置权。州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也一直高度重视,并积极向上级反映乡镇补贴的有关问题,省级有关部门已对此类问题进行调研。
最后,对你们给予政府工作的关心关注再次表示感谢,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一如既往的支持政府工作,合力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1年5月20日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