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各商标权益人:
为认真落实激励政策,推进我州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实施意见》(德政发〔2009〕176号)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商标战略“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德政办发〔2016〕162号)精神,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在2018年度获得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的权益人给予奖励。
瑞丽市农业局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奖励3万元)
商标名称:瑞丽蜜柚。
畹町水果行业协会(奖励15万元)
(一)商标名称:瑞丽西瓜。
(二)商标名称:瑞丽菠萝。
(三)商标名称:瑞丽芒果。
(四)商标名称:瑞丽香瓜。
(五)商标名称:瑞丽香蕉。
盈江县昔马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奖励3万元)
商标名称:盈江昔马小耳朵猪。
希望获奖权益人加大对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使用、管理力度,提升商标质能,充分运用地标推进精准扶贫,帮助企业发展壮大,突显品牌效应,助推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