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16个州(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批复》(云盐改办〔2017〕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撤销德宏州盐务管理局。现将原德宏州盐务管理局职能职责划转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州工信科技局负责全州盐业行业管理,承担食盐专营企业信息核实告知工作,确保食盐供应。
二、州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州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市场行政执法职能,加强食盐供应应急期间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哄抬食盐价格等违法行为,并将食盐纳入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三、州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开展碘缺乏病监测,公布人群碘营养状况,防治碘缺乏病危害。
2020年2月2日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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