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的增多及农林交错、人口增多等原因,野生动物肇事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严重,成为长期困扰我州山区群众生产生活的一大难题。为有效缓解野生动物保护与肇事的矛盾,降低野生动物损害对当地居民造成的损失,自2014年开始,我州在全州推广野生动物损害补偿商业保险机制,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州统一购买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
通过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的实施,改变了林业部门过去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状况,相对于之前保险公司委托第三方核查定损宽进宽出,由当地保险公司审查案件时更加规范和严格,挤掉了大部分虚报案件的水分,规避了部分假案和骗保行为。实现了保障措施到位、调查及时,损失评估更加准确。保险公司开展调查、评估工作,避免了过去调查不及时,难以核定损失的情况。即第三方的介入发挥了较大作用,克服了过去由于体制、机构的弊病和人员不足等原因带来的问题和困难,使评估结果更加准确科学。理赔及时,受灾群众获得赔偿时间周期短。政府补偿一般在下一年度进行兑付。购买保险后,保险公司根据群众报案及时查勘、定损和理赔,受灾群众能够在受灾后的下一季度获得赔款,大大缩短理赔时间,生产生活困难得到及时解决,受到群众充分肯定和赞扬。以人为本,促进了社会和谐。由于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害得到及时、合理赔偿,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了保护野生动物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关系,提高了全州各族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维护了全州生态和谐。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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