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州主要江河重要河段监测水质达标率为90%,比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18个重要饮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 记者从5月22日召开的全州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州总河(湖)长会上获悉,去年5月,州委、州政府印发《德宏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意见》以来,各项工作正在健康有序开展中。
河道整治。
工作方案制定落实到位。按照省里的部署要求,去年7月底以前5个县市出台了工作方案,8月底以前所有乡镇出台了工作方案,11月底以前州、县两级《行动方案》全部制定印发,层层对河(湖)长制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奠定基础。
河(湖)长体系建设落实到位。州和各县市都分别成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州、县河湖管理站;州、县、乡、村都建立了河(湖) 长体系,共设置各级河(湖)长2400多名。
配套制度建设落实到位。出台了州级河(湖)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河长制建设验收等六项制度,县、乡两级六项制度也全部制定出台。同时,结合我州实际,州和各县市还制定出台了河长巡查办法、部门联合执法办法等4项配套制度。今年1月,根据工作实际,州河(湖)制办公室又及时修订了《德宏州州级河(湖)长巡查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制度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
技术基础支撑工作扎实。编制完成我州各级河湖库渠分级管理名录,以及河(湖)长制监测评价体系工作方案和信息化建设方案;完成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与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开展技术合作,开展河(湖)水域岸线规划、河长巡河工作手册编制、“一河一策”方案等工作。截至今年4月底,全州已完成“一河一策”方案编制250多个。
河(湖)长巡河逐步形成常态。在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带领下,全州各级河(湖)长纷纷巡河、管河、治河、护河。截至今年4月底,全州四级河(湖)长已累计开展巡河17000多次。
社会参与和监督体系初步建立。建立州、县两级督察体系,州县两级人大、政协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工作督察职能,多次开展专项督察;制定《德宏州河(湖)长制社会义务监督员工作办法》,建立社会义务监督员工作制度,全州聘请河(湖)长制社会义务监督员330余名;逐步建立健全河湖库渠日常管护长效机制,全州聘用重点河湖库渠保洁员130多名;芒市、盈江等一些地方通过村民自治,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村规民约管理。
河“湖”长制清河行动成效明显。全州各级河(湖)长认真贯彻落实总河长1号令,纷纷组织开展“清河行动”。截至4月底,全州共组织投入清河人数5万多人次,清理河道800多公里,整治面积50多平方米,清理垃圾1700多吨;开展联合执法50余次,拆除违规建筑物1400多平方米,取缔非法采砂点40个,整治非法种植植物面积30多平方米,河道两岸生态修复面积10多万平方米,整治非法网箱养鱼、捕鱼12起,查处非法排污口2起。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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