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达到绿地养护标准的同时,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对于场地的清卫保洁工作设立专门的人员班子,负责场地清卫保洁工作。
一、清卫保洁质量保证措施
(一)会堂绿化带及政府大院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作业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一级养护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二)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三)绿地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等现象。绿地安保全天候24小时。
二、清卫保洁管理制度
(一)定人定岗定时开展卫生保洁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绿化、街头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无废弃物和垃圾。
(二)绿化养护产生的垃圾(如:树枝、树叶等),重点路段做到随产随清,其他路段必须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瓶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
(三)绿地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现象;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绿地外2米范围内无杂草。
(四)加强绿地花坛保洁,确保各类绿地的花坛整洁有序。
(五)树木无死株、断枝及明显枯枝,无大片光秃落叶;植物叶面无陈旧积尘。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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