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对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为高起点地做好“七五”普法工作,进一步推进州政府办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我办法制化管理水平和全体人员素质,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与时俱进,求实创新,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提升州政府办干部职工和群众的法治观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实现建设目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普法对象、学习内容和要求
(一)普法对象
1.州政府办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对领导干部及行政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与决策的能力,着力提高行政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
2.一切有能力接受教育的公民。重点是对行政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学习内容
1.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
2.《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3.《全国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文件。
(三)普法要求
1.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学,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制度;要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重要内容。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不少于2次。
2.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法律知识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50个学时。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建立健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律制度紧密结合起来。
3.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按照层层培训,分级负责的普法管理原则,开展普法工作。将公务员学法、用法纳入国家公务员“十二五”培训的重要指标。在组织业务培训班时要将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知识纳入培训内容。法律知识培训要有针对性,注重培训效果,力戒形式主义。
4.要创新载体,发挥板报、墙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作用,不断推进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运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宣传手段,采取生动直观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我州实际,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为载体,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团体、进场所”主题活动。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和工作普查等制度,把普法工作纳入党组的议事日程,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障规划的落实。
(二)健全机构,保障具体实施。在州法制办设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州政府办公室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规划、协调、指导、检查、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要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广大公民开展和支持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因人制宜,防止形式主义,注重实效。
(三)建立法治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建立普法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开展普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考核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之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
(四)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加大对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
(五)培养专兼相结合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兼职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发展。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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