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州委组织部牵头,州委老干部局、州民政局、州老龄办、州教育局等9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办乡镇老年大学的意见》,对办好乡镇老年大学,进一步做好乡镇老年教育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明确开办乡镇老年大学的重要意义和原则、目标,提出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优化布局、面向基层,政治立校、特色办学”的基本原则,认真办好乡镇老年大学,力争到2018年全州边境乡镇基本开办老年大学(或教学点),到2020年全州乡镇基本开办老年大学(或教学点),使全州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得到明显改善,社会效益不断显现,州、县、乡三级老年教育体系基本形成。
《意见》要求,要按照“有健全的领导班子、有固定的办学场所、有办学设施、有办学经费保障、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有相对稳定的授课教师”六有标准;要明确建立由乡镇党委分管领导兼任,专人具体负责的乡镇老年大学领导班子;要充分整合乡镇现有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资源,解决乡镇办学场所、设施设备、授课教师等问题,不断优化办学条件;要进一步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制度建校、制度兴校;要积极探索适合乡镇老年人的办学路子,在教学方式、教学内容、办学模式上注重因地制宜,实现特色办学,不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老年学员“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
《意见》强调,州及县(市)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统筹推进城乡老年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确保工作有效落实;各县(市)要健全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根据乡镇老年大学办学所需给予必要的财政保障,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乡镇老年大学办学;各县(市)委老干部局、老龄委办公室、各级老年大学要加强对乡镇老年大学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强乡镇老年教育发展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宣传,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和关心老年教育的良好氛围,努力开创新形势下我州老年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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