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
邵维勇等十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关于邵维勇等十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德委〔2016〕322号)文件精神,经2016年12月22日州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邵维勇 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州接待处副处长职务;
赵科丁 兼任州公务员局局长;
田 晓 兼任州公安局副局长;
董建川 兼任州公安局副局长;
肖新卫 兼任州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吕泽霆 任州委州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律顾问室)主任,免去州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律顾问室)主任职务;
王 猛 任州委州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副主任,免去州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副主任职务;
段继波 任州委州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按其2016年8月任州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律顾问室、行政调解办公室、行政复议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时间计算,至2017年8月期满),免去州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副主任职务;
瞿发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旅游发展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刘文祥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2日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