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
李昀等十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关于李昀等十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德委〔2016〕269号)文件精神,经2016年11月19日州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 昀 任州政府驻昆办主任;
陈德全 任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主持工作),免去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谭 琪 任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张 波 任州政府纠风办专职副主任;
陈春晓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接待处副处长;
鲍盈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人民医院副院长;
董 潇 免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保留正处级;
左正永 免去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州政府驻昆办主任职务;
夏延克 免去州政府纠风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刘子明 免去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州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职务。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1日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