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州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监督的各项部署,采取多项措施加强行政监督工作,有效推动了全州依法行政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15年,州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交由州政府系统承办的建议提案共25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37件,政协委员提案121件。从办理结果来看,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38件,占承办总数的27.73%;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60件,占承办总数的43.79%;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其它客观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有39件,占承办总数的28.46%。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38件,占承办总数的31.41%;正在解决或己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59件,占承办总数的48.76%;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其他客观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有24件,占承办总数的19.83%。这些建议提案已分别于2015年12月前全部办结,面商率、办结率和答复率都实现了100%,代表和委员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2015年12月和2016年1月,州政府分别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和向州政协全会通报了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并得到了州人大常委会和州政协的认可和肯定。
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全力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明确了重大行政诉讼案件必须由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全州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必须按照法律要求严格执行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执行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2015年,州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起,诉讼结果均为胜诉。
大力加强行政复议监督。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强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按规定报送备案。同时,还对依法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实行专人负责监督履行,对不履行的实行《行政复议建议书》制度,并与相关单位联合督促履行。2015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件,其中不予受理1件,受理3件,复议结果为:2件维持、1件撤销,行政复议决定书履行率为100%。
加强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通过开展综合执法、专项检查、执法监督案件办理等方式,全面强化上级政府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2015年,州政府法制办共办理行政执法监督类信访件3件。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依法办案,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
全面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制定出台了《德宏州政风行风热线“四位一体”运作模式工作规则》,分别在《德宏团结报》、德宏广播电视台和“德宏网”开设“德宏热线”、“第二视角”、“民情直通车”、“百姓留言板”社会舆论监督专栏,重点面向社会征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以及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线索;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