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卫计委近日调研核查表明:2015年度我州生育奖励金兑现及时,920户家庭共获285万元奖励。
我国开展计划生育工作30多年来,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一些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政策。其中最主要的是“三项”制度:
“奖励扶助”制度。主要是针对农村户口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育、只有一个子女且年满60周岁的夫妻。具体为,有独女的给予每年每人1080元扶助金、有独子的给予每年每人960元扶助金。
“少生快富”制度。主要是针对农村户口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或依法只生育了两个女孩年满49周岁夫妻一次性奖励3000元。
“特别扶助”制度。享受对象为依法生育的子女全部死亡现无子女年满49周岁,城镇给予每人每月340元,农村给予每人每月235元的扶助金。如果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还发一次性抚慰金5000元;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且本人年满49周岁的,城镇户口每人每月发放270元扶助金,农村户口每人每月发放150元的扶助金。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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