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州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德宏州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和重大水利工程基金征收政策,征收工作有序推进。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情况。全州符合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以下简称“库区基金”)征收条件的水电站有19座,总装机容量231.10万千瓦时,累计销售电量93.71亿度,较上年同期增加0.37亿度。累计征收入库基金收入3421.27万元,实际完成省财政厅下达计划3698万元的92.52%;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情况。全州符合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以下简称“重大水利基金”)征收条件的企业有3户,其中:供电企业2户,企业自备电厂1户。全州累计应征电量54.62亿度,较上年同期增加2.31亿度。实现重大水利基金收入1699.0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9.36万元,完成省财政厅下达计划1726万元的98.44%。
为了力保完成“两大基金”的征收任务,州财政局开拓创新、科学决策、扎实工作,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抓机构。财政局指定了分管领导、征管机构及征管责任人,州非税局对相关县市进行了具体工作安排;二抓宣传。统一思想认识;三抓调研。州和县市非税管理部门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到电站,就如何做好“两大基金”征管工作与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座谈,并对电站装机容量、销售电量、应缴库区基金等情况进行核实;四抓征管。州非税局对每年“两大基金”收入增减因素、存在的困难和收入完成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基金资金监管;五抓分析。对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并建立报表制度,着力提高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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