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芒市城区河道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芒市城区河道管理办法(草案)》。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5年6月4日(星期四)在芒市举行。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26名,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与芒市城区河道管理有关或者关注河道管理的公民6名。
2. 围垦河道、私搭乱建的代表6名。
3.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企业代表、法律工作者4名。
4.相关部门代表10名。
5.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芒市水利局推荐,市法制办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5名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芒市水利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信函寄至芒市目瑙纵歌路6号芒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股(邮政编码:6784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692-2125184(芒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股);网上报名的邮箱号为dhmssz@163.com;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16时0分。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芒市水利局将于2015年5月26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芒市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芒市城区河道管理办法(草案)》(听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寸韬
联系电话:0692--2125184
附件:《芒市城区河道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报名表。
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
2015年5月20日
附件
《芒市城区河道管理办法(草案)》
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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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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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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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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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手机 |
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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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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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注明省州市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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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会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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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