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城乡集贸市场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芒市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芒市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管理办法(草案)》。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5年5月29日(星期五)在芒市举行。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19人,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的消费者代表3名。
2.集市贸易行业代表6名。
3.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2名。
4.有关部门代表8名。
5.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工商局、市法制办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市工商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或者传真报名方式。报名信函寄至芒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芒市大街27号,邮政编码:6784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692-2293050;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17时20分。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芒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于2015年5月19 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芒市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芒市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管理办法(草案)》(听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龚朝林
联系电话:0692-2293528
附:《芒市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报名表
芒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5月15日
《芒市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管理办法(草案)》
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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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手机 |
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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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注明身份所属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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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会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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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