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州林业局野保办统计表明,我州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实现全覆盖。
根据《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快开展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4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补助的通知》要求,去年,我州通过公开招标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顺利签订了德宏州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项目保险服务协议。由州林业局统一投保,全州投入保险经费120万元,投保范围为野生动物肇事造成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
据了解,去年1-10月我州共发生各类野生动物肇事案件360起,造成经济损失98.91万元,其中3起由于不在保险期限之内的原因没有获得赔偿外,其他357起案件估损金额971182.58元,最终赔付金额为693290.94元(不包括1起人伤未结案件),各项赔款已全部赔付给了受害人。去年10—12月份我州发生的野生动物肇事人身伤亡案件26起,估损金额250940.77元;物损案件98起,估损金额158802.28元。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承诺对我州所提交赔案资料无异议后将于今年3月31日前理赔完成。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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