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州各级公安、工商机关及打击传销相关成员单位紧密结合州委、州政府“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德宏”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切实加大对传统传销(社会面“拉人头”传销、收取入门费传销、团队计酬传销)和新型传销(利用互联网传销)的专项打击整治力度,不断挤压传销活动生存发展空间,传销活动回流反弹趋势得到了有效遏制。但近期,一些传销组织不断翻新变化运作模式,在我州各县(市)频繁活动,个别地方的传销活动此消彼长、较为猖獗。主要表现形式:
一是目标重心转移至农村。通过多年宣传严打,城市居民拒传禁传意识增强,传销活动在城市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不法分子便将目光转向了农村,从而导致传销活动逐步向农村和偏远地区蔓延。
二是虚假宣传,欺骗性强。传销活动组织者往往都直接表明自己的行为不是传销活动,以捏造、歪曲事实,甚至制作大量合成的与国内外国家领导人的假照片,打消参加者顾虑,隐蔽经营。
三是谎称直销,掩盖真相。以直销的名义,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四是精心策划,针对性强。传销活动往往根据农村收入调整入会费,并且在宣传资料中穿插改革、金融、政策等普通农村群众接触较少的内容,打着“中国农民新机遇”等口号蒙骗农村群众。
州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全州各族人民群众:致富还需勤中求索,莫信传销暴富神话;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远离传销。发现传销请拨打110或12315向公安、工商部门举报。(州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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