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2日,国家环境保护部下发《关于云南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标志着《云南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画上了圆满句号。
2013年7月,瑞丽试验区管委会依法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组织编制了《云南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按规范程序层层评审上报至环保部。环保部组织北京、天津、云南、广东等权威部门和知名专家严格评审,给予高度评价并指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于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探索生态敏感地区开发开放模式,加强区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促进试验区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报告书在区域发展现状和资源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试验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制约因素,预测、评价了《规划》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的影响与风险。同时,结合《规划》产业发展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保护对策,为试验区发展的顶层设计奠定了基础,为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提供了指导依据。同时,为指导做好《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工作,环保部还对瑞丽试验区今后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六条具体的指导意见。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完成,标志着今后试验区的园区建设和项目准入,必须按照《总规环评》的要求统筹考虑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在加快试验区产业发展的同时,为保护青山绿水和良好的生态提供了科学遵循。(瑞丽试验区管委会综合办 供稿)
文章来源:德宏州电子政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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