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云南省政府精简3部门

浏览量:14549   作者:  日期:2014/9/30

    近日,省政府公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通知说,云南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与此前相比,从42个工作部门、6个部门管理机构、1个人防办的“42+6+1”模式,调整为40个工作部门,6个部门管理机构的“40+6”模式。这一轮的旧貌换新颜,省政府共减少了3个部门。此番调整遵循了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形成了精干高效的省级政府组织体系。


权威解读

减少领导职数

非领导职务按规定配备

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此前,省政府部门存在一些职责交叉、分散问题,影响了行政效率和政府权威。

针对这一情况,此次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建立健全了省政府部门间职责分工协调机制,对部门职责交叉分散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改革中,对合署办公机构、政府派出机构、开发区管理机构、挂牌机构、仪式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提出了从严规范和管理的要求。对省政府目前各类特殊形式的机构进行清理,希望通过撤销或归并整合等方式,逐步规范省政府机构设置。

目前,新的机构设置已确定。而政府职能转变也被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在简政放权方面,将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并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同时,改善管理,依法行政。

而对于机构编制的控制,将按照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不突破中央核定的省级行政编制总额和各类专项编制总额,省级党政机关要在核定的行政编制数额内配备人员。事业编制总额以2012年底统计数为基数,实行总量控制,并在总量内有所减少。同时减少领导职数,非领导职务按规定配备。

文章来源:

主办单位: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芒市勇罕街3号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0692-12345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92-2121382
邮箱:zwgkb522@163.com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1700690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00002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