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城市规划建设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德宏州人民政府芒市南疆饭店及周边片区旧城改造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决定举行《芒市“南疆饭店及周边片区”旧城改造实施方案(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芒市“南疆饭店及周边片区”旧城改造实施方案(草案)。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4年6月10日(星期二)在芒市举行。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39人,其中:
1.芒市居民,年满18周岁,与芒市“南疆饭店及周边片区”旧城改造有关或者关注城市规划建设的普通公民34人。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业人员、法律工作者等5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芒市勐焕街道办事处推荐,或由“工作组”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员名额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芒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工作组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信函寄至德宏州人民政府芒市南疆饭店及周边片区旧城改造工作组(邮政编码:6784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692—2111571(办);网上报名请登录邮箱(962869878@QQ.com)。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是否属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以及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8日17时30分。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工作组”将于2014年6月3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参会人员名单,在德宏州人民政府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南疆饭店及周边片区”旧城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草案)》(听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蔡瑶丽
联系电话:18788229502
德宏州人民政府
芒市南疆饭店及周边片区旧城改造工作组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