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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通过省级验收

浏览量:3042   作者:方志芬  日期:2013/12/4

 

    我州陇川县、瑞丽市、芒市三县市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近日顺利通过省级检查组检查验收。

    检查中,检查组以现场检查、查阅文件资料、听取汇报、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认真对照《评价细则》,从组织领导、电子监管、监督管理、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应急处理体系建设、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建设、宣传工作等7个方面58个细化评定指标进行了逐项评价验收。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自2011年州食药监局及陇川县、瑞丽市、芒市三县市积极争取,成为省级第一批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单位以来,三县市高度重视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紧紧围绕《云南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评价细则》,扎实有序地开展创建工作:创建县市均成立了由县市长为组长的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良好格局;积极构建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格局,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了创建目标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采取了一些新措施、新办法,加强宣传教育,构建起了药品安全科学监管长效体系,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加大了创建经费的投入力度,三县市共投入创建经费107余万元,实现了组织领导、责任体系、监管措施、宣传教育、部门联动、经费保障“六到位”,确保了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创建工作成效显著、亮点突出。通过创建,实现了5100%,即:县、乡、村三级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100%,县、乡、村三级药品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达100%,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诚信建档率达100%,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覆盖率达100%,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率达100%;群众对农村药品市场秩序满意度达95%以上。3年来全州未发生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为群众的安全用药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检查组要求,各创建单位要继续巩固创建成果,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促进药品监管事业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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