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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德宏州第十五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1号)的答复

浏览量:9405   作者:  日期:2019/9/10

 

德水201942

 秧维云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强化河湖保护,积极与缅方沟通协调,建立中缅界河整治协调机制

近年来,德宏州积极推进跨界河流治理。国家已经启动的《云南省界河治理二期工程规划》,涉及我州瑞丽、盈江及陇川三县市11个国界河流治理项目,规划总投资3.8744亿元,其中:瑞丽市6个项目2.0395亿元,盈江县4个项目1.227亿元,陇川县1个项目0.6079亿元11个工程项目均列入了今年开工建设计划。前,我州正在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11个界河治理二期工程项目初步报告已经审查,设计单位正在积极进行初步设计报告修改完善工作,预计7月中旬进行批复目前,全州共落实河道保洁员399人,落实河道保洁员经费486.63万元。其中:梁河县落实保洁员66人,落实经费76.03万元;盈江县落实保洁员69人;陇川县落实保洁员108人,落实经费311.1万元;瑞丽市落实保洁员149人,落实经费74.5万元;芒市落实保洁员7人,落实经费25万元。下一步工作我们将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并配合和协助外事部门加强与缅方沟通协调,力争建立中缅界河治理定期、不定期的会晤机制,共商防涝、防汛和清洁、管理事务,着力解决防涝、防汛安全问题,逐步解决清洁、美观的问题,建立健全河道保洁员制度,积极推进设置界河保洁员。

二、加快推进水域岸线确权划界工作,促进河湖管理正常,解决多年来由于岸线不清侵占河滩、侵占水库管理范围、围垦河道等现象

解决河湖管理范围边界不清和侵占、破坏河湖等问题,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云水河长〔2019〕2号)要求,按照州负总责、分级负责的原则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州、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同步开展该项工作。目前,州河湖长制办公室委托德宏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编制完成德宏州州级划定工作方案。根据省级要求,2020年底前州、县级河湖长负责的主要河湖库渠必须全部完成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州河湖长制办公室计划2019年底完成州级河长负责的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划界工作,其余河湖库渠各县市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制定划定工作计划,确保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为解决河湖管理范围边界不清和侵占、破坏河湖等问题提供技术依据。下步我们将会督促各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做好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三、强化督察检查,各级河长、监督员要认真履职,督促和监督保洁员开展好保洁工作。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工作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察检查工作,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问责,对侵占河湖水域、违规排污等违法行为进行通报、曝光

州自2017年全面推行长制工作以来,在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州人大、州政协的监督下,各级河湖长、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工作成效明显,全州河湖管理保护初见成效。一是工作方案制定到位。按省要求,州、、乡三级全部制定出台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意见》和《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实施方案》,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建立了河湖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验收制度等6项制度和河湖长巡河、工作督办等4项配套制度。为切实强化河湖长责任制的全面落实,2018年12月,州委办印发《德宏州河湖长制工作问责实施办法(试行)》《德宏州州级河湖长和县市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述职实施方案(试行)》河湖长巡河监督逐步形成常态。在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带领下,全州各级河湖长纷纷巡河、管河、治河、护河截至目前,全州各级河湖长共开展巡河47517次,其中:州级91次,县级4277次,乡镇级16394次,村级26755次;开展各类督察督导174督察、巡查发现问题607个,落实整改57532个问题正在整改。三是河湖管护成效明显。全州各级在扎实抓好河长制体系、制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的同时,紧紧围绕河长制的六项任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大力开展“德宏清水行动”和“河湖清四乱”等专项行动。在开展河长清河行动方面,由各级河湖长牵头组织,发动6.82万干部群众开展河道保洁清理。清理河湖库渠361条,清理河道污染物6263.57吨。在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方面,加快推进落实《德宏州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强化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持续推进污水处理厂(站)和配套管网建设,着力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强化工业污染防治,从严审批新扩建项目,禁止审批总量超标的建设项目,严把环境准入关。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前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在开展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行动方面,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对新、改、扩建入河排污口逐步实行论证审批制度,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将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建立德宏州入河排污口登记台账。经排查,全州共有23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经环保部门监测污水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在开展“剿灭”黑臭水体行动方面,经住建部门排查,德宏州主要城市无黑臭水体。在开展河道采砂清理整治行动方面,完成河道采砂规划5个,查处非法采砂案件66件,取缔非法采砂点180处,行政处罚27人,刑事处罚17人。在开展水源地综合保护行动方面,严格落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各项要求,积极推进编制《德宏州水资源保护规划》《德宏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据州环保局监测数据统计,2018年,全州5个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为III类以上。在开展水资源双控行动方面,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按照十三五水资源双控行动方案要求2018年底,全州年用水总量控制在7.7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降低30%和2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以上在开展乡村“七改三清”行动方面,全州已有39个乡镇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20个乡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覆盖,37个乡镇实现自来水供水设施覆盖农村垃圾收费制度和保洁制度实现全覆盖。在开展水域岸线保护行动方面,2018年德宏州启动了大盈江河道岸线划界确权试点工作,目前盈江县已完成29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及跨县重要河流的工作底图,完成大盈江干支流河道堤防划界126公里,完成河堤界桩、水库界桩埋设1402棵,成果图2套。在开展地下水清理整治行动方面,查处非法地下取水井32完成德宏辖区范围内9个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目前全州无地下水超采区。在开展水生态修复行动方面,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芒市黑鱼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陇川县陇把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云南盈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等一系列生态修复工程,全州湿地面积达到2.21万公顷(人工湿地0.69万公顷、自然湿地1.52万公顷),退耕还林还草18.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平方公里。在开展河湖联合执法行动方面,制定《德宏州河湖执法工作方案(2018~2020年)》和《德宏州2018年河道采砂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全州共开展部门联合执法65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6件。在开展水库垃圾围坝专项整治行动方面,经排查德宏州82座水库无垃圾围坝情况。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面,全州共排查固体废弃物堆存倒埋点位97个,清理生活垃圾3305吨,清理工业固体废物364吨推进河湖“清四乱”行动方面,根据《德宏州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德宏州总河湖长令第3号)进度要求,全州共排查“四乱”问题个数419个,已完成销号问题412个,到2019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集中清理整治。

四、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加大违法打击力度

全州级以河湖长制工作为抓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标语、公告牌及河湖长制进党校、进课堂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州、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建立了“河长”微信公众号定期向社会公工作动态,开通“河长制监督电子信箱”,鼓励公众实施参与和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设立各级长公示牌2006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399人,落实重点河湖库渠保洁员633加强社会监督,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更加深入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引导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河湖库渠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大力宣传河湖治理集中整治的进展和成效,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河湖治理前后生产生活环境变化,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全面总结推行河湖长制以来的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加强宣传引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推进关爱河湖、保护河湖人人参与,形成全社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最美德宏建设局面。

感谢秧维云代表德宏州河湖长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州的相关要求,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河湖长制办公室的指导下,努力使德宏州河湖长制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联系人杨恩剑                     

 

                                         德宏州水利局

                                        2019626

 

文章来源:州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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