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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民复〔2020〕19号 德宏州民政局对德宏州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

浏览量:8256   作者:  日期:2020/12/1

关于德宏州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50号建议的答复

 

  程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的《关于将昔马镇农村公益性公墓立项实施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933日,经盈江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研究通过,公布并实施《盈江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是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德宏州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盈江县实际情况而制定、出台的第一部殡葬政策制度,旨在深化盈江县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规范丧葬活动。

盈江县地处西南边陲,又是少数民族聚居区,人们受丧葬传统文化、封建礼俗思想影响较深,殡葬改革工作推进较为困难。盈江县殡仪馆、农村公益性公墓等现代殡葬基础设施一直以来都处于空缺状态。由于殡仪馆和公益性公墓属非营利性质公益性行业,建设投入资金较大,建成后只能收取成本费和管理使用费,收费标准将由政府物价部门审核定价。收费既要考虑让广大群众接受,又能够促进殡葬改革,更考虑到财政的实际困难。

20203月,经盈江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决定委托政府平台公司建设盈江县殡仪馆和全县15个乡镇及1个农场中心公墓以及部分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过程中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及乡镇积极申报项目,采取委托公司全权运营及管理的模式,各项委托及合作开发建设相关程序正在有序衔接办理之中。近期,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及受政府委派,民政、国土、林业、盈恒投资公司项目负责经理、测绘技术人员等组成的工作队到全县各乡镇,依次对所选定的公墓建设用地实地勘测,筛查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选址工作,对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就及时通知乡镇按照项目用地基准要求另行选址。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选择在相对偏僻,有一定的交通条件,自然坡度小,适宜植树种草的荒山林地或不宜农耕的瘠地。墓地建设边远地区原则上以村为单位建设,在人口集中的坝区、土地较少的地区由乡镇或若干相邻的行政村连建。

2020年,盈江已将昔马镇、铜壁关乡和油松岭乡等前期工作扎实、建设条件相对成熟的乡镇纳入第一批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力争在明年底以前,确保全县15个乡镇及农场都顺利建成所有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

再次感谢对殡葬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今后我们将加大殡葬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并通过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德宏的殡葬改革工作将会更上一个新台阶。 

 

 

 

德宏州民政局

  2020428

 

(联系人及电话:王贞林,2115396

文章来源:州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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