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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0613   作者:财务室  日期:202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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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办发[2010]43号),德宏州统计局设置为德宏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州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实施州委、州人民政府、省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指导全州各县市、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在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3、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全州社会监测和统计执法。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统计业务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工业、投资、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能源、消费、收入、人口、劳动力、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5、搜集、整理、提供全州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州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全省州(市)、县及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州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

6、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州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搞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7、逐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州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全州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8、根据《统计法》规定和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的要求,组织实施全州统计专业技术职务的培训和考试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州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工作,协助县市政府管理县市统计局局长、副局长;

9、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0、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加工,统计核算、上报提供服务工作。(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坚持党建引领,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德宏州统计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修改完善,健全制度管理规范,提高制度执行能力。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党纪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动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教育广大党员自觉筑牢作风防线、严守纪律底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和国家安全责任

加强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安全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思想政治学习,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依托红色教育,不断增强爱党爱国思想,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加强干部培养,匡正选人用人之风,支持任人唯贤,选贤任能。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修订完善局规章制度及领导小组文件汇编。二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意识形态工作同统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纳入局内年终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加强对统计公开网站、统计内部信息网、钉钉群、微信群等新媒体的监管力度。加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和舆情收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三是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做好重要时期的网络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信息通报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统计数据和统计网络安全。加快德宏统计内部信息网二级等级保护测评工作进度,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存在问题,不断加强网络安全责任,确保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三)坚持围绕中心,精准发挥统计服务功能

州统计局始终把服务作为统计立身之本,紧紧围绕稳增长、促发展,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分析研判、撰写统计资料、专报信息等。对经济运行情况、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通过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等载体,向社会公众传达统计信息,有效提升统计工作影响力。根据德宏州委、州政府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积极主动作为,深入调查研究、建言献策,精准服务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一是强化统计数据解读,按月公布解读统计数据,开展经济运行监测预警研判工作。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围绕部门关切和社会热点、焦点问题,提高对经济运行发展态势和结构变化的监测预判能力,加强分析解读,按月发布《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月度卡片》《GDP支撑指标监测分析和专报卡片》,并将GDP核心基础支撑的38项指标及时收集整理,制作监测分析和专报卡片,提供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参考使用。截至目前,今年已提供2-10月共91440份。二是及时发布《统计公报》,编印《统计年鉴》《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精心编撰德宏州成立70周年经济发展成就系列报到等统计服务产品。三是认真做好全州两会统计服务,积极参与州委全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材料的校对工作,完成两会专题分析材料。四是充分发挥统计咨询作用。以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需求做为工作重点,精心组织提供优质服务,围绕用数字说话,为发展服务的总体要求,主动作为,服务大局,借助统计信息网、主流媒体、数据德宏APP平台等媒介,扩大服务受众,努力满足社会各界多样化、多元化、精细化的数据需求,全方位多角度向社会公众解读统计数据和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全年共回复机关、企业、个人来函、来电、来访咨询统计数据300多次,为社会各界了解统计工作起到很好的社会效应。五是提高统计分析研判水平,有效提升统计新闻宣传力度。深入研究经济运行状况,撰写有深度有建议性意见建议的统计分析服务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积极投稿到本地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等,有效提升新闻宣传影响力。20231-11月,工作信息、统计分析报告被国家统计局内网采编1篇、省统计局内网采编 38篇。德宏团结报采用5篇,德宏学习强国平台采用10篇,德宏政务采用4篇。六是积极参与约稿信息的报送工作。1-10月,报送德宏州政务信息51篇。州委、州政府办直报国办”“国办约稿信息调研和约稿15篇,其中省采编5篇、州采编10篇。

(四)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州统计局党组认真在全局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凝心铸魂强化忠诚。举办7天两期读书班、开展4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通过学原文悟原理,深入交流研讨,共同接受理论武装的再强化、党性修养的再锤炼、能力本领的再充电。二是深入调查研究。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三年行动,扎实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针对口岸经济、实体经济、五经普、交通运输、特色农业和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等调研任务,科学制定调研方案,细化计划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把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融入统计工作。修改、完善三服务清单,为高质量推进三支柱一标杆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确保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取得实效。1112日召开主题教育成果交流会,完成5个重点调研课题,1个专项调研课题。1-11月,全局干部职工下基层335天,形成专题调研报告7篇;为共筑共建社区、乡村振兴挂钩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33件。三是着力推动发展,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拓新局。聚焦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及时全面反映州委、州政府重大部署推进落实成效,科学引导社会预期,坚定发展信心和决心。

(五)持续推进统计法制建设,扎实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强化机制保障、科学制定工作方案举措。制定《德宏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的实施方案》,扛牢统计造假的政治责任、服务党委政府宏观决策责任、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的责任。二是狠抓举措落实、高质量推进自查自纠各项工作。全州及各县市迅速行动,抓实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全州3539个统计调查对象全部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任务。三是严格标准要求,扎实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在调查对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成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组,对农业、工业、贸易、投资、能源等10个统计专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州级共完成375个调查对象的数据质量核查,其中实地核查291个;县级共完成818个调查对象的数据质量核查。四是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梳理执法案件情况。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对党的十九大以来统计执法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完善案件台账。通过执法检查,没有发现统计造假违法行为和干扰统计数据现象。五是持续开展重点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抽查。推进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进党校2次,常态化开展统计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以刀刃向内的决心,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结合主题教育,推进统计专项整治行动和统计专项治理行动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的重大决策部署,扛牢统计造假的政治责任、服务党委政府宏观决策责任、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的责任。

(六)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统计网络更加巩固

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契机,经局党组研究同意,普查中心分两步完成了统计局信息化建设大跨越。一是上半年更新了零信任网关”VPN设备,配置了短信认证平台,在静态账号口令的基础上增加短信认证功能,实现了VPN双因子认证,大大提升用户身份鉴别能力和安全性能;同时满足国密算法,既支持WINDOWS系统用户,也支持国产信创设备操作系统用户的访问及应用,为将来办公设备国产化普及作好准备。二是将德宏统计内部信息网列为年内二级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实施项目,目前项目已完成设备采购并进入施工阶段,年内将完成二级等保测评验收。通过信息系统二级保护测评,使州统计局统计网络、数据安全级别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

(七)扎实推进全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一是高位统筹推动,全面部署全州普查工作。州委州政府统筹安排全州及县市普查经费预算,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提供经费保障。二是提前组织谋划,建立制度完善机构保障。成立由常务副州长为组长,34个州级相关部门组成的德宏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州、县、乡镇、街道普查机构、人员全部建立到位。三是完成1896两员的选调选聘、完成421个普查区、967个普查小区划分、1896两员的选调、21876个建筑物的标绘工作。四是扎实开展好业务培训工作。选派50余人次参加上级投入产出调查、综合试点及单位清查等业务培训;完成对州县乡三级普查两员及工作人员共2300余人的单位清查业务培训。五是高质量推进单位清查工作。完成对部门清查底册33666个单位、145116户个体户的全面核查,共采集登记上报正常(经营)的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26573个、二三产业个体经营户150775户。六是认真做好单位查遗补漏。1025日,州、县、乡各级经普办完成对全部清查单位上报的数据审核改错、验收上报工作,全州单位清查工作已进入最后验收收尾阶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德宏州统计局设办公室、德宏州统计局普查中心国民经济核算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科、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能源投资统计科、工业贸易统计科、统计法规科、德宏州统计局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统计分局、加挂服务业统计科牌子、加挂统计执法支队牌子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统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统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62.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2.5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2.71万元,增长25.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2.71万元,增长25.04%;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工作项目增加,增加项目为德宏州第五次经济普查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统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6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6.67万元,占总支出的63.38%项目支出315.84万元,占总支出的36.6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2.71万元,增长25.0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98万元,增长3.01%;项目支出增加156.73万元,增长98.50%;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工作项目增加,增加项目为德宏州第五次经济普查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6.6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1.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01元,占基本支出的8.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5.8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3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

22010506 统计管理10.0万元。主要用于维护费;

32010507 专项普查活动236.0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2010508 统计抽样调查8.0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2010599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51.98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2013699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89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

62080503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0.97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72010505 专项统计业务8.23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2.5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72.71元,增长25.04%,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工作项目增加,增加项目为德宏州第五次经济普查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2.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1%主要用于:(1)行政运行406.6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根据财预[2015205号文件将人员经费中属公车改革后交通费补贴等支出);(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6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统计管理10.0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专项普查活动236.02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5)统计抽样调查8.04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6)其他统计信息事务51.98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7)其他共产党事务1.35万元,为商品和服务支出;(8专项统计业务8.2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主要用于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1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0.97元,为商品和服务支出;(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41元,为工资福利支出,属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41元,为工资福利支出,属单位缴纳职业年金缴费;(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3元,属单位缴纳失业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主要用于(1)行政单位医疗26.07万元;(2)公务员医疗补助9.55万元;(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0万元,决算为5.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5.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7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万元,决算为0.2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0%,完成年初预算的15.5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0万元,支出决算为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1.80万元,决算为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70万元,增长15.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80万元,增长19.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0万元下降26.3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大,单位留用车辆由于使用年限长、车辆老旧损坏严重,导致年中车辆出现大维修。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行政工作任务和开展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专项普查活动、其他统计信息事务等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行政工作任务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专项普查活动、其他统计信息事务等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包括上下级统计部门因工作需接待的,以及部门之间确实因工作而需要接待的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统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01万元,比上年增加0.78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1万元、工会经费12.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1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统计局资产总额103.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7万元,固定资产101.7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9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1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2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2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统计局20240918034214576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41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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