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重点单位责任人公示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实行森林防火重点单位责任人公示制度的通知》(云森指〔2009〕21号)文件、《德宏州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和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抓好全州2018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全州11个州级森林防火重点单位责任人进行公示。(名单见附表)。
德宏州森林防火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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