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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生态环境局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浏览量:52679   作者:  日期:2020/2/18

2019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州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帮助下,德宏州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为主线,保障全州生态环境安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现将2019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以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10个标志性战役为抓手,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通过开展城市建成区燃放烟花爆竹管控、机动车尾气检测提标升级、工业炉窑限期达标整治、硅冶炼企业脱硫改造、加强企业脱硫脱硝监管、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主要大气污染物进一步减少,2019年德宏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州府所在地芒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100%,PM2.5平均浓度保持在23微克/立方米,圆满完成省级下达的空气质量优良率不低于97.8%,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35微克/立方米的任务指标。其他县(市)PM2.5平均值控制在指标内,空气质量与去年相比改善明显。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水生态环境持续稳定。深入贯彻落实“水十条”,按照《德宏州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做好全州5个国控监测断面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姐告小河水污染治理项目,紧盯芒市大河风平断面水质,组织申报并争取到位芒市大河上游汇水区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54万元,督促落实芒市大河“铁腕清源”专项行动,强力推进党政机关生活污水截污工作,2019年除芒市大河风平断面水质未达标外,全州考核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均均保持Ⅱ类;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通过开展落实5县(市)2018年度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评估工作、完成全州7“千吨万人”水源、2个城市备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源安全保障。经监测,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7“千吨万人”水源水质均保持在Ⅱ类。

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可靠。推动出台《德宏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完成全州土壤监测布点采样、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全州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可靠。未发现导致土壤污染的违法行为,全州土壤环境保持稳定。2019年芒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获得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专项资金600万元,3个土壤污染防治工程项目获得2019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652万元支持。四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推进。2019年完成4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100%。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现状和治理需求调查工作,芒市有序推进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瑞丽初步开展现场调查,其余三县市正在开展县域农村污水专项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环境执法监管持续加强。一是加强现场监察检查,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2019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860人次,检查企业2620家次,组织开展4次交叉执法检查,异地检查企业67家。以环境执法大练兵为抓手,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23件,罚款总额491.3万元,查处四个配套办法案件32件。全州检查企业数、查处违法行为数、立案数、罚款额度、移送公安案件数、停产限产整治数6项指标均比去年同期明显提升。二是扎实开展各项专项行动,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完成113家“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完成率64%;清查生态环境部交办的12个疑似固废污染问题和自查15个固废违法堆存点位;检查19个疑似违规建设别墅项目环保手续,尚未发现我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内存在违规建设别墅问题;23家国控考核企业在线监控数据有效率传输率均达99.88%,全省排名第一;派出15名执法人员分7批次参加生态环境部2019-2020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圆满完成督查工作任务,得到上级充分肯定。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认真落实环境信访及应急工作。全力推进噪声综合整治工作,联合职能部门排查检查、督查整改了一批娱乐场所噪声扰民问题。完成县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建立健全投诉统一受理、归口管理、限时办结等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2019年,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件466件,处理办结466件,处理率100%,办结率100%,回访满意率达99.57%。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工作组进驻德宏期间,共受理转办投诉件45件,均在时限内办结。妥善处置龙江水库水污染事件、芒市垃圾填埋场排放未经处理的渗滤液、芒市餐饮泔水收集坑恶臭污染等环境应急事件,确保有效管控。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环评审批流程。2019年完成207个审批项目环评文件的行政许可,组织开展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审查,对38个项目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完成登记备案项目773个,参与规划审查16项、办理规划审查意见4项、综合评估1项,跟踪督办28个德宏州2019“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同意达到生产条件的26家硅冶炼企业50台电炉重启生产。核发54家排污许可证,包括纳入2019年核发范围的排污单位39家,纳入2017、2018年发证行业的排污单位15家;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25家,与芒市人民政府联合完成德宏2019年辐射事故应急演习。

   (四)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制定了《德宏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工作方案》,2018年5月召开了德宏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启动会,正式启动全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对象总数共2344家,其中工业源1203家;农业源393家,生活源550个,移动源179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9家。目前普查工作已接近尾声,正在编制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报告及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分析报告。通过此次普查,查清了全州污染源的基本情况,掌握了各类污染源在不同区域、流域的排放现状,摸清了不同行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水平,查明了全州污染治理设施装备状况,形成了迄今为止最全面细致、系统权威的基础污染源信息体系。分源、分行业污染物产排结果,一张图、一个库、一套核算方法得以圆满实现。 作为一项“摸家底”工程,我州本次普查回答的远不止“污染源”的数据问题,还将为全州加强污染源监管、污染治理、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更能透过本底数据对全州产业结构优化、发展质量提升给予有力支撑。

   (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一是认真完成涉改事项,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2019年全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共涉及35项,其中:方案类10项,落实类25项。方案类10项:已完成7项,未完成2项, 待省出台方案1项;落实类25项中完成6项,未完成3项,待省出台方案14项,不涉及我州2项。全州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试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极大增强,主体责任得到压实,党委政府负责,各部门齐抓共治的生态文明建设格局初步形成。全民生态环境保护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生态环境系统垂直改革有序推进。州生态环境局及各县市分局均于2019年3月底前挂牌,系统内各级班子已任命就位,人、财、物上划工作基本完成。与发改、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完成工作职能移交。12月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正式挂牌,其他改革事项正稳步推进。三是生态创建成果丰硕。芒市、瑞丽成功申报为省级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盈江县列为全省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审核上报芒市省级生态文明市创建整改工作情况报告,陇川县生态示范县创建工作通过省级专家评估,组织7个乡镇申报第十二批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创建工作。成功申报创建第十一批省级绿色学校3所。在2019年生态环境部评选的“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 案例中,盈江县太平镇雪梨村委会石梯村“村寨生态守护行动”成为全国“十佳公众参与案例”之一。

(六)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多渠道、广维度开展宣传教育。2019“六五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与“禁白限塑”工作有机结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突破传统的摆摊设点,以广渠道、多维度的宣传形式,有效引导全州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19年环保设施首次面向公众开放,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志愿者、热心市民、社区党员和媒体记者等50余人参加了零距离感受环保、体验环保活动。二是对外生态环境交流合作不断深入。中缅瑞丽—木姐“六五环境日”系列活动在姐告边境贸易区举行,通过中缅双方组织演讲交流、有奖问答、实地参观姐告小河治理、城市污水处理厂、交流座谈等形式,进一步深化中缅双方环境交流合作,为共同构建中缅边境生态保护协商合作常态化奠定基础。三是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监督,保障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请预警及应对突发环境事件,2019年我局聘任了首批德宏州生态环境义务监督员,进一步促进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履职尽责。

(七)脱贫攻坚战扎实推进。高度重视,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总要求,聚焦脱贫重点工作任务,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脱贫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开展危房改造工作。2019年完成弄贺、跌沙村民小组危房改造16户。二是开展产业项目扶贫。帮助建档立卡户申报“生产奖补”农业项目,获得补助资金达45960元,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共23户。发动干部职工参加以购助农活动消费约5万元。三是推进教育帮扶工作。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九年义务入学率达到100%,教育帮扶弄贺、跌沙村民小组共8名学生,共享受扶贫资金21000元。四是以技术带动脱贫。组织西番莲种植和农业知识技术、厨艺等业务培训,以技术带动脱贫工作。经过努力,2019年挂钩点等秀村贫困户59户194人已实现全脱贫,等秀村已脱贫出列。

(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不断深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有专人具体抓落实。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机关”为抓手,加大宣传力度,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到民族团结工作共同推进,提升全州各族群众对优良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局党组专题研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工作,2019年,在州创建办的指导下,以“五个一”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顺利通过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州级审核。获得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单位称号。

(九)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总体顺利。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2项,已完成整改16项(其中已完成整改验收工作7项),达到序时进度6项;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涉及问题12项,已完成整改9项(其中已完成整改验收工作的7项),达到序时进度3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33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19项(其中已完成整改验收13项),达到序时进度12项,未达序时进度2项;省委、省政府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导检查发现涉及我州的5个问题已有1个问题通过验收,其他问题正在扎实推进中;全力配合完成好2019年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工作组进驻德宏保障工作。督察组7批次转办环境问题举报件45件并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结。完成9个批次调阅资料,84项内容,共计1600余份文件资料以及全州2017年以来的环境处罚案件卷宗237宗。在州县电视台播报督察有关新闻63条次、《德宏团结报》发稿38条,州县政府网站及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累计报道207条,其中《菲氏叶猴:从林深处是我家》、《云南瑞丽:绯胸鹦鹉成群飞》、《芒市空气质量优良率100%德宏环境整治见成效》等新闻稿件相继被《中国环境报》、《云南日报》、《人民日报》、《新华网》、《今日头条》、《学习强国》等媒体平台转载,为全面开展好督察“回头看”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十)狠抓综治维稳不放松。一是全面推进综治维稳工作,层层落实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了《德宏州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与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瑞丽市弄岛镇等秀村扶贫工作队等9个单位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二是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效预防和处理突发环境安全事件。三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竭力消除不稳定和安全隐患。四是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格落实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环境监管。五是切实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贯彻执行党委、政府的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六是规范和强化内部管理,巩固平安建设成果。七是持续开展禁毒防艾工作,提升禁防工作成效。八是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工作,依靠群众力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按照“一年一评、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评选“先进平安单位”活动。在机关及住宿区广泛开展创建“先进平安楼院”和“先进平安家庭”活动;组织参与德宏州统一战线知识竞赛活动,普及统一战线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组织观看爱国主义和禁毒宣传主题电影,让爱国主义和禁毒思维深入人心。

(十一)以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一是深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州委第九巡回指导组的严督实导和精心指导下,坚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强化重点措施,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查找工作短板,全面完成主题教育各项任务。班子及班子成员查摆问题63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8件,专项整治查找问题26条。全局党员干部弄懂了什么是初心使命,什么是理想信念,什么是党性修养,什么是规矩和纪律,全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持续深化、纪律作风不断改进、干部队伍担当作为、业务工作争先进位,主题教育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二是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抓实责任落实。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到位,切实做到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三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领导班子带头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及批示精神,带头改进作风、文风、会风。及时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苗头。通过整改使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得到稳步推进,干部职工作风明显好转,工作积极性显著增强,服务意识和履职本领进一步提高,为打造“环保铁军”、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美丽德宏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四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中央八项规定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执行廉政勤政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把调研出差审批关,严禁公款旅游、公款吃喝,严禁公车私用,确实改进会风文风,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让每名职工“明红线”、“守底线”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及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州生态环境工作得到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依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仍需进一步坚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内涵和丰富内容还未完全入心入脑,为了加快发展“松一松口子、变一变法子”的片面思想不同程度存在。生态环境部门单打独斗的格局未完全转变,大环保工作格局未真正形成。二是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局部问题仍需高度重视。目前我州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但污染防治仍需攻坚并长期发力。如:江河污染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难度大等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县(市)空气质量未达到考核要求。三是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强。随着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关注度的不断提升,全州生态环境系统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亟待提高。水质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保持和持续改善我州水、大气、土壤等环境质量的压力仍然巨大。

三、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全州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及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补齐短板和不足,全力保障好全州生态环境安全,全面提升全州生态环境质量。

(一)坚决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及10个标志性战役全面攻坚胜利,重点攻坚芒市大河、姐告小河水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推进“禁白限塑”、“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秸秆焚烧治理等工作。加大对涉污企业的排放监管,严格污染排放许可管理,高质量完成污染源普查任务。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效遏制农村面源污染,按照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整

治工作推进会议的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全州农村污水治理专项工作。做好乡镇级“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工作。

   (二)继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和监测力度。全面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继续加强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污染源日常监察,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以执法大练兵活动为契机,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以重大案件的查办为重点,推进德宏州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全面完成好全州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积极探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跨境合作。中缅边境德宏段最具亮点,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了“一城两国”、“一寨两国”和村庄相望的发展特点,环境问题相互交织影响,因此做好边境生态环境保护,需要中缅共同探索开展跨境合作。

(三)全力整改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验收。对未达序时进度的整改问题加快整改力度,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总结经验,防止问题反弹。

(四)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按照国家、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贯彻落实;加快完善生态环境系统垂直改革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面完成环保监测监察垂直改革。加强“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全州各项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指导,为我州各项建设项目开展环评工作依法做好服务;积极配合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州技术专家组按时完成我州“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强化我水电环评管理;认真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加强日常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辐射事故应急管理。

(五)探索建立中缅跨境污染防治合作,积极探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跨境工作。中缅边境德宏段最具亮点,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了“一城两国”、“一寨两国”和村庄相望的发展特点,环境问题相互交织影响,因此做好边境生态环境保护,建立中缅污染防治跨境合作机制十分重要。

    (六)继续打好禁毒人民战争,全面推进综治维稳及脱贫攻坚任务。主动谋划,统筹推进,继续推进工作目标,深刻领会德宏州禁毒防艾工作会议精神,提高禁防能力。抓实综治维稳,有效预防和处理突发环境安全事件。加大产业技术支持,提升产品质量。进一步完善因户施策、一户一策,确保等秀村脱贫出列的巩固。继续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升贫困户思想素质与科学技术水平,努力从根本上改变贫困户贫困现状。    

(七)坚定不移地抓好党的建设工作。一是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强化政治思想学习,提高全体党员干部政治站位,着力解决在思想认识、纪律作风、业务素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与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相适应。二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突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题,大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州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持续转变。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22日

文章来源:德宏州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