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000576401000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能转变。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基金监管和规划财务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仅包含本单位。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1人,无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无机关和事业工人;无经费自理人员。
我单位2024年末无其他人员。包括无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无经费自理人员。
无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无离休人员,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无超编车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不断加大惠民保障力度。一是扎实推进参保扩面攻坚专项行动。2024年全州122.58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完成省下达参保任务的100.01%。特殊困难群体资助参保100%,医疗待遇兑现100%。二是做好“德宏惠民保”与基本医保有序衔接。指导修订“德宏惠民保”项目政策,较上年降低赔付门槛5000元,非既往症报销比例增加15%,政策范围外可报销30%,全州6.6万人参加“德宏惠民保”,比上年增加1.14万人,累计理赔340余万元,实现商业保险与基本医保有序衔接、差异化发展。三是拓宽慢特病范围和待遇方式。将儿童罕见病等6个病种纳入门诊特殊病管理,门诊慢特病病种增加至53种。出台《德宏州门诊特慢病试点零售药店工作实施方案》,6月1日起职工参保患者可在全州在24家试点零售药店享受门诊慢特病一站式结算。四是医保政策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每月与部门间开展数据比对,确保低收入人口医疗有保障。向乡村振兴部门推送超防返贫监测线人员11716人次,五类农村低收入人口住院治疗医保基金“三重保障”支出1.22亿元,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5.89%,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46.60%。“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及时办理,2024年共受理26件,办理26件,办结率100%。五是全面完成居民“两病”门诊用药试点建设工作。在推进“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示范点的同时,稳步提高高血压、糖尿病人群用药待遇最高支付限额同时患高血压、糖尿病的在原400元基础上提高200元。
(二)不断深化医保领域改革。一是支付方式改革质量有效提升。总结按人头打包付费支付方式改革成果,修订下发付费实施方案和考核实施方案。完成2023年打包付费考核及年终清算。二是持续推进全州医疗机构DRG支付方式改革。完成35家定点医疗机构2023年DRG支付年终清算,制定2024年DRG付费结算办法。年内开展培训3期,深入基层点对点开展指导52次,累计培训800余人次。通过DRG支付方式改革,有效节约职工医保资金151万元,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的同时降低了院内核算成本。三是药品医用耗材集采红利持续释放。2024年落地执行集采药品26批次819个品种,药品集采用量占89.23%,金额占比83.93%;落地执行医用耗材20批次15个大类179个品种,报量11批次11个大类68个品种,耗材集采用量占93.85%,金额占比53.31%。建立集采药品使用情况季度通报机制,开展中选药品使用情况通报2次,开展集采医用耗材未完成第一年协议采购量自查整改2次,有效提升集采质量。四是逐步扩大定点医药机构门诊统筹管理规范。全州12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100%已接入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完成电子处方流转2546单,发生费用1075.651万元,统筹基金支付705.18万元,有力保障参保患者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五是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稳步推进。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到位”原则,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主动作为,宣讲政策121场,制发宣传折页7万余份,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多形式发布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覆盖40余万人次,最大限度提升政策知晓率。自11月1日新政策落地以来,全州未出现涉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预警信息,未发现负面舆情,改革推进平稳有序。六是傣医药发展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对开展傣医药(含景颇医)服务项目产生的医保资金在三年内给予全额保障,从医保资金支付层面有力保障傣医药的健康发展。
(三)医保医疗联动更密切。一是提高按人头打包资金总额。2024年度下达各县市医共体按人头打包付费资金比例由93%提高至97%共9.93亿元。二是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预拨比例。医保资金由每月预拨80%提升至90%,有力保障医疗机构的有效运转。三是提高村卫生室药品采购预拨金额。预拨资金从每年每村2万元提升到3万元,2024年共预拨1167万元,为村卫生室药品供应提供坚强保障。
(四)不断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一是健全监管机制。落实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建立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一案多查、联合惩处”工作机制,完善社会监督,曝光典型案例74起,强化警示教育。二是常态化开展基金监管。采取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现场检查和数据分析相结合的形式推进基金监管多样化。开展利用医保待遇开药倒卖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和各类线索核查;做好2023和2024年度省级飞检发现问题处理,追回违规费用548.23万元;落实自查自纠工作,共有4批次192家次两定医药机构主动退回违规资金482.50万元;组织州内年度医保基金使用监督检查。截至11月,全州共追回违规医疗费用1495.21万元,共约谈两定机构286家次,行政处罚6家,罚款19.86万元,解除医保定点协议药店10家。三是实行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强化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基金运行季度监测预警分析、半年运行通报、年度总结机制。开展全州基金监管执法培训1期培训130人次,有效提升监管队伍工作水平。四是基金运行总体安全平稳可持续。202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7.57亿元,累计结余18.41亿元,可支付35.58个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23亿元,累计结余9.80亿元,可支付10.68个月。
(五)不断深化医保经办服务。一是全力推进医保“高效办成一件事”。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实现集成化办理医保参保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实现线上联办;医疗救助对象资助参保实现免申即享;“职工退休一件事”完成数据归集;社会保障卡和医保码就医购药一件事及“生育津贴审核支付”10个工作日内办结得到落实;家庭门诊共济线上办理事项实现全覆盖;参保缴费状态、待遇享受、转移接续办理进度、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年度报销等实现线上一键查询,医保经办服务质效不断提升。二是实施医保公共服务“强基层”专项行动。全州53个乡镇街道、418个村(社区)、38个银行网点、129家裕农通网点实现医保服务“下沉办”“延伸办”100%覆盖,15分钟医保便民服务“圈”建成,基本医保公共服务水平有效提升。27个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及时为群众办理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备案22571人次。三是实施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专项行动。深化“综合柜员制”改革,28个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等8个医保政务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全州42个服务事项实现“四最”“六统一”“一窗通办”。共办理业务20116次,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四是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达95%以上,远高于省级70%的目标要求。2024年共结算本州患者外出就医22.75万人次,结算资金11539.61万元;结算统筹区外患者来德宏就医32.59万人次,结算资金8443.99万元。五是医保信息化工作有效推进。110.65万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19家医疗机构开通移动支付,82家医疗机构实现“刷脸支付”,电子凭证结算率达55.26%,移动支付结算占比为20.10%,医保结算清单上传率为99.99%。药品追溯码系统药店接入率100%,医疗机构接入率为95.08%(待梁河县21家医疗机构换系统后使用即达100%)。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577065.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77065.35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246257.59元,下降20.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46257.59元,下降20.7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收入合计减少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项目预算安排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577065.35元。其中:基本支出4091782.88元,占总支出的51.64%;项目支出4147484.47元,占总支出的48.3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246257.59元,下降20.7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010683.72元,下降47.51%;项目支出增加1764423.68元,增长74.0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①2023年其他卫生健康支项目列在基本支出,2024年其他卫生健康支项目列在项目支出,故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②2024年财政未安排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故支出合计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29580.8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91782.88元,占基本支出的92.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7798.00元,占基本支出的7.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47484.47元。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
1.DRG、DIP支付方式改革项目经费支出24592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第三方技术支持费用及培训费等,推进全州医疗机构DRG支付方式改革。
2.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项目经费支出170150.32元,主要用于常态化开展基金监管,全州基金监管执法培训,维护全州医保基金安全。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项目经费支出243500.00元,主要用于推进医保参保扩面工作、医保系统维护工作等,不断提高参保群众满意度。
4.离休及农垦离休干部医疗补助经费支出1768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农垦系统离休干部8人医疗费及2024年离休干部奖励医疗费其中:2024年度离休干部奖励医疗费200000.00元、2024年州本级离休及农垦系统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经费1568000.00元。
5.军队离休干部、遗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工人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242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军队离休干部、遗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工人员医疗费补助。
6.中央医疗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1310752.29元,主要用于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医保电子凭证推广;落实“十四五”规划实施、综合监管、宣传引导、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任务;提升医保基金监管、医保经办服务管理、人才化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7.州级领导工作经费支出59159.32元,主要用于确保医保局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完成上级和州委、州政府的各类工作安排。
8.公岗社保补贴资金支出104728.74元,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补助及社保缴费单位部分。
9.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支出3273.80元,用于局机关党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活动开支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77065.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246257.59元,下降20.75%,完成年初预算的39.7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27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局机关党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活动开支费用。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0123.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完成年初预算的193.97%。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公益性岗位补贴等;造成决算差异的原因为年中下达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单位补助缴费及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298560.77元,年初无预算,故造成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7578470.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6%,完成年初预算的38.94%。主要用于在职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支出、医疗救助支出、单位行政运行支出等。造成决算差异的原因为医疗保障基金部分从国库直接划入专户,未下到单位零余额账户,收支情况不纳入此决算编制。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61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0%,完成年初预算的96.67%。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减少。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40.00元,决算为124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09.78元,下降19.5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年初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年初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40.00元,决算为2437.0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07%,完成年初预算的169.2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913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93%,完成年初预算的78.9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169.78元,下降82.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360.00元,增长1082.9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132.0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8360.00元,增长1082.9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40.00元,支出决算为124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09.78元,下降19.5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年初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年初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40.00元,决算为2437.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2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913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9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的1000.00元为年中下达州级领导工作经费中列支,用于公车评估鉴定费及定位系服务费,年初无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169.78元,下降82.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360.00元,增长1082.9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132.0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360.00元,增长1082.9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用车使用减少,维修费用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主要是公务用车年限久远,使用频率降低,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是因是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无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数,无累计人次。
2.无购置车辆数。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78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省飞检工作、省医保局领导到德宏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无接待人次。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7798.00元,比上年减少31,202.00元,下降8.46%,主要原因是为落实州委、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采购、水电费、通讯服务保障、工会经费、公务员车辆交通补贴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德宏州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2073265.35元,其中,流动资产1519447.48元,固定资产548151.77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17913.90元(净值),无其他资产。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51537.7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3820.00元。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无实现资产处置收入;无出租房屋,无实现资产使用收入。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927.0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490.00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37.05元。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其中:无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0000576401111
[附件: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附件: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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