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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政策解读

浏览量:12406   作者:  日期:2018/12/21

《芒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经714日芒市政府第29次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于721日正式印发实施,为便于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掌握《规划》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规划》解读如下。

一、规划出台背景

(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为宗旨,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惠民生”为主线,为合理分配配置和有效利用医疗资源,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推动芒市卫生计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德政办发〔2017120号)要求,结合芒市目前医疗卫生机构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基本原则

医疗机构的设置以千人口床位数、千人口医师数等主要指标进行宏观调控,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公平可及原则。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从医疗服务实际需求出发,面向全州城乡居民,综合考虑缅甸边民就医等特殊因素,保障全体居民公平、可及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2.统筹规划原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由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设置、审批、登记和管理,必须符合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局部服从全局,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效益。

3.科学布局原则。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和任务,实行中心控制、周边发展,即严格控制医疗资源丰富的中心城区的医疗机构数量,新增医疗机构鼓励在中心城区周边居民集中居住区,优先在交通不便利、诊疗需求比较突出的县市设置。

4.协调发展原则。根据医疗服务需求和疾病谱发展,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控制综合医院,特别是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实行综合控制、专科发展,即新增医疗机构以儿童、妇产、老年病、肿瘤、精神、传染、口腔等专科医院,以及康复、护理等医疗机构为主。借力健康产业发展,努力推进医养结合。

5.支持社会办医原则。坚持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加快推进社会办医成规模、上水平发展,推进现有非公立综合医院转型升级,优化资源配置,优先设置审批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资源稀缺的专科医疗机构。

6.中西医并重原则。遵循卫生计生工作基本方针,中西医并重,保障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和资源配置,规划期内,重点强化中医、民族医(傣医)医疗机构的配置和能力提升,充分发挥中医、民族医(傣医)在慢性病诊疗和康复领域的作用。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总体目标

2020年,芒市预计人口自然增长率6.58‰,全市总人口预计42.67万人。到2020年,着力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边境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以全民健康助推全面小康。按照全市每千人拥有病床数达3.74张(不含州直),(其中:公立医院1.02张、社会办医疗机构1.5张、基层医疗机构1.22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3.59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4.5人(含州直)。

(二)各医疗卫生机构具体规划情况

1. 公立医疗机构。在规划期内,加强对现有二、三级医院内涵建设,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适当控制发展规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加强综合医院妇产、精神科、儿科、肿瘤、口腔、康复、老年病等专科建设,其中综合医院妇产科、儿科床位分别按不少于医院床位总数的10%设置。传染病、精神病等公立专科医院按公立医院床位数的15%设置。

2.社会办医疗机构。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规划期内,原则上不再新设置一级综合医院。引导社会办医院和现有民营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专科化方向发展,鼓励社会办医院提升基础设施条件,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其他机构等,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为内部服务的门诊部、医务室、卫生室(所),杜绝重复设置,其他门诊部、个体诊所的设置,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和要求设置。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到2020年,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政府主办的乡镇卫生院,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按每3—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着力提升基层中医(民族医)服务能力。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选择1/3左右的乡镇卫生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中心乡镇卫生院。加强边境沿线乡镇卫生院建设。二是合理确定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配置数量和布局,根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村卫生室,每个社区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4.床位规划。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院床位数达3.74张(1596张),其中:医院2.52张(1075张)(公立医院(含妇幼保健)1.02张(435张),民营医院1.5张(640张))。基层医疗机构1.22张(521张)。

5.卫生技术人员规划。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含州直)达3.59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注册护士4.5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公共卫生人员0.86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基层卫生人员1.22人,每万常住人口拥有全科医生2.0人。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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